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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廣州3月2日電(楊薇 張乾鑠)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財政廳聯合出臺《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實施細則》2日“浮出水面”,三部門2日首次向社會明確,即日起,廣東轄區對幼兒園收費“明碼標價”,公辦幼兒園收費價格由政府制定。
除《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實施細則》外,廣東針對該省超過六成幼兒就讀民辦園的現實情況,也出臺《民辦幼兒園收費備案的實施細則》,官方稱,此為內地首部專門強化民辦幼兒園收費備案管理的規範性文件,對加強民辦幼兒園收費管理有重要意義。
三部門通報稱,兩部《實施細則》統一了廣東省幼兒園收費的管理範圍和形式,即區分幼兒園公辦政府定價和民辦收費備案兩種管理形式,特別明確了集體辦幼兒園參照公辦幼兒園收費的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規定,該省公辦幼兒園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由各地級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經同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核,報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後,由廣東省價格、財政、教育主管部門審核並報廣東省人民政府審定。
此外,兩部《實施細則》明確,幼兒園應“明碼標價”,在顯著位置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等形式,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金額、收費依據等相關內容。幼兒園招生簡章或招生信息中,須寫明幼兒園辦園性質、辦學條件、定價方式、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對貧困子女的減免規定或其他救助辦法。
筆者發現,新學期開始,廣州幼兒園又掀起了一輪漲價風,有的幼兒園此前就在新學期向家長開出了“贊助費”,有的幼兒園趁着政策細則未落地提高收費,讓家長叫苦連連。
為此,廣東省教育廳對記者表示,接下來將加強對幼兒園收費的監督檢查,將幼兒園不得收取與入園挂鉤的捐資助學費、借讀費、贊助費作為治理教育亂收費和每年開展的教育收費專項檢查重點內容之一,並會合理制定幼兒園收費標準,依法減免幼兒園有關稅費,保障幼兒園正常運作。
據悉,到2013年,廣東公辦幼兒園比例爭取達到30%,基本解決“入園難”、“入園貴”問題,並會增加學前教育的經費,三年內要有明顯提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