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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已具PM2.5監測水平 今年監測臭氧8小時濃度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4日 19: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天津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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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以連續8小時最高濃度限值為主的臭氧的空氣質量標準已成為臭氧環境空氣質量發展的趨勢。在居住環境,臭氧濃度超過0.1mg/m3時就會構成空氣污染;在作業場所,臭氧濃度超過0.2mg/m3時就構成污染。

  天津北方網訊:2月2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同意發佈新修訂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部署加強大氣污染綜合防治重點工作,將臭氧8小時監測值和PM2.5可吸入顆粒物列入了新標準。昨天,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目前天津市具備了對臭氧濃度限值監測水平,已經開展了試驗性監測工作,具備了普及推廣的能力,並且對臭氧濃度限值監測工作作出規劃,年內將增加臭氧8小時濃度限值監測指標。

  據環保專家分析,臭氧是一把“雙刃劍”,臭氧具有殺菌消毒作用。但是,臭氧在大氣中達到一定的濃度時就會造成環境污染。臭氧濃度是指單位體積內臭氧所佔的含量,呼吸濃度過高或者長時間呼吸濃度較高的臭氧對人的身體有害。在居住環境,臭氧濃度超過0.1mg/m3時就會構成空氣污染;在作業場所,臭氧濃度超過0.2mg/m3時就構成污染。總之,臭氧濃度超標,就對人體或植物構成污染,臭氧對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對肺功能也有影響,較高濃度的臭氧對植物也是有害的。

  我國在1982年制定了《大氣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項目只有6項。1996年進行了第一次修訂,改名為《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污染物項目擴大到了10項。此後,又在2000年進行了局部修改。此次修訂最令人關注的問題之一,是增設了臭氧8小時平均濃度限值,以連續8小時最高濃度限值為主的臭氧的空氣質量標準已成為臭氧環境空氣質量發展的趨勢。

  據了解,本市在實施臭氧8小時濃度限值監測工作中,將按照規劃分步實施,首先將根據天津環境空氣實際情況,細化監測指標,進一步調整監測辦法,目前已經對建設監測點位、安裝監測設備、培訓專業人員、進行調試試驗,都作出了科學規劃和安排,同時還將組成專家小組,對監測出的數據進行研究,對超標現象進行科學治理。

  另據悉,本市也已具備了細顆粒物PM2.5的監測水平,今年將增加PM2.5的監測指標。(記者張鳴岐)

熱詞:

  • 臭氧濃度
  • 監測點位
  • 濃度限值
  • 植物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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