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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排洪管道從港走私産品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4日 17: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深圳特區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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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區報訊(記者吳濤)走私分子通過蓮塘的地下排洪管道,將走私貨物從香港搬運至羅湖公安分局後面的山上。昨天,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一起走私普通貨物案,面對指控,被告人表示認罪。

  據檢方指控,被告人莊宇鋒、吳秋生和林發展(另案處理)、蘇春霞、曾勇波(均已被判刑)等人經商量後,成立一個走私團夥,該團夥控制了深圳蓮塘非設關地一帶的走私活動。2008年4月9日,該團夥在深港兩地海關聯合打擊走私行動中落網,深圳海關緝私局在蓮塘現場查獲該團夥走私的3箱電子産品,經海關計核偷逃稅款為人民幣18335.41元。同時根據現場抓獲的搬運工人供述,該團夥當日已走私入境20箱電子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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