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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鷹股份控制人現身 紅頂商人傅國定46年後確權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4日 11: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上海證券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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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鷹股份3月1日公告引述一紙批復,隱沒46年的“紅頂商人”、金鷹股份董事長傅國定突被認定“脫帽”成功,金鷹股份實際控制人至此由浙江省定海紡織機械總廠(簡稱“紡織總廠”)更改界定為傅國定。

  該批復來自於當地政府。紡織總廠稱,收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政府《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政府關於同意對浙江省定海紡織機械總廠進行産權明晰的批復》,同意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小沙鎮政府《關於要求對浙江省定海紡織機械總廠進行産權明晰的請示》中提出的産權明晰工作。

  相關批復界定:紡機總廠由傅國定於1966年出資創辦,實際控制人為傅國定。由於歷史原因,一直未辦理工商變更手續,本次産權明晰,實為集體企業“摘帽”, 即對傅國定個人的産權予以明晰。辦理工商變更手續後,紡機總廠創辦人傅國定將持有其51%股權,其餘49%股權獎勵給紡機總廠現有中高層管理團隊與技術業務骨幹。

  金鷹股份2010年年報顯示,浙江金鷹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金鷹集團”)持股金鷹股份46.87%,為控股股東,而紡織總廠控股金鷹集團98%,為實際控制人。上述一紙批復後,傅國定間接持股金鷹股份8500萬股左右。以金鷹股份昨日收盤價5.63元計,這部分市值約為4.8億元。

  記者梳理髮現,“摘帽”相關鋪墊和運作已經進行了12年以上。2000年4月公佈的招股説明書顯示,金鷹股份原實際控制人紡織總廠的前身成立於1988年,最早可追溯為1966年創建的浙江省定海縣小沙鐵業社,註冊資本為12673元,1994年10月變更為現名。

  金鷹股份則于1994年成立,經浙江省舟山國有資産評估中心評估,由紡織總廠、舟山製衣公司、舟山市定海絹紡煉綢廠和舟山市定海區小沙經濟開發實業總公司共同發起設立。1998年,紡織總廠將金鷹股份股權投入組建金鷹集團,從此其對金鷹股份的股權由金鷹集團持有。在招股説明書中,控股金鷹股份的金鷹集團持股被認定為“法人股”,僅定海絹紡廠持有的金鷹股份0.39%股權被界定為“國有法人股”。

  同時,在對傅國定的相關表述中,招股説明書明確傅國定自1966年起創辦紡織總廠前身、定海絹紡廠、舟山製衣公司等。

  金鷹股份在2000年至2010年年報中,始終強調金鷹集團持股為“社會法人股”或“非國有法人股”,同時回避披露實際控制人,僅在最近幾年才將紡織總廠註明為實際控制人,但對於紡織總廠背後的控制人情況一直未能明確。

  而據上交所相關規定,“實際控制人應披露到自然人、國有資産管理部門,或者股東之間達成某種協議或安排的其他機構或自然人,包括以信託方式形成實際控制的情況。”

  金鷹股份在昨日公告中表示紡織總廠産權明晰對其生産經營影響不大。當日,金鷹股份小漲1.44%。

  曾一手推動S*ST光明(現ST金葉)上市的“紅頂商人”馮永明則有著完全不同的命運。馮永明在改變S*ST光明及其控股股東光明集團的國資身份過程中,被一審宣判犯貪污、侵佔財産、挪用資金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伊春當地政府認定S*ST光明前身於1985年創立時,馮永明並未有實際出資。(記者 夏子航)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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