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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保險一款産品被稱三種收益 宣傳誤導有前科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2日 06: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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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7日《投資快報》記者從安邦保險活動現場獲得《安邦共贏2號投資型家庭財産保險》的A4紙介紹文件。該宣傳稱,産品屬於高收益産品,“在銀行同期定期利率上上浮0.5%─0.8%”,宣傳還進一步解釋稱,“隨息而變,分段計息”,是一款雙倍家庭財産保險保障。根據安邦保險解釋稱,“隨息而變是指如果銀行漲息,我們也會跟著上漲”。

  事實上,該款保險在去年7月初開始推出。官方網站資料相當簡單,僅寫明“該産品為投資型家庭財産保險,1萬元保障金盡可獲得2萬元的家庭財産保險保障,保險期滿可以獲取定額高息收益,高於普通定期存款0.5%”。

  令人驚訝的是,其紙質宣傳材料和官方網站資料顯示不一致。

  而讓記者更為不解的是,其視頻客服經理的解釋是,“這是一款新型的理財産品,它是在銀行定存1-5年期存款利率的基礎上再上浮0.5%-0.6%!此項收益直接寫進合同,所以本金是很安全的。”

  為何會出現三種不同的收益?隨著記者進一步追問,對方解釋稱,“上浮0.5%是指的一年期,五年是上浮0.6%,九年和十年是能到0.8%的”。而根據客戶經理的數據顯示,一年期至三年期産品收益為定期存款利率上浮0.5%,第四年為“銀行五年期定存利率的95.6%+0.6%”。

  根據保監會的規定,保險産品的收益不能單方面與銀行存款利率進行比較,也不能涉及産品與“儲蓄”相似的説法。安邦方面介紹産品時表示,“如果您有需要儲蓄的錢,存定期,還是購買這款産品比較合適”、“這款産品屬於投資理財型的,其實和您在銀行儲蓄差不多”,“不知道您之前是否接觸過銀行的理財産品,我們這款就屬於理財産品,只不過更多了對於家財險的保障”。

  據對方解釋,“房屋的保險是按照每年計算的,就是説如果您購買了2年期2萬共贏,獲得4萬家財險,第一年出險了為您理賠了2萬,第二年如果再出險,還是可以理賠2萬的”。

  事實上,安邦公司宣傳誤導早有前科。此前採訪安邦保險“攤派”在編員工購買分紅型保險事情時,《投資快報》記者發現,安邦保險總公司號稱的“年回報率預計6%”在保險正式宣傳中並無特別指出,而加V認證的安邦幾名員工在微博宣傳中提及“同類最好的産品之一”、“類似銀行存款的躉繳型理財險産品”等涉嫌片面或不完整地描述保險産品的特徵及其內容,並將保險産品中的非保證利益當作保證利益進行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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