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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喝酒吃飯酒友醉酒致殘法 院判同桌人擔責兩成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1日 07: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西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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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西新聞網記者 王斯

  核心提示

  幾個朋友一起喝酒吃飯,其中有位喝高了,卻還堅持騎車回家,哪想在路上出了事故。傷者家屬把同桌喝酒的人告了,法院判決同桌人承擔兩成責任。

  喝酒出事引發的類似民事糾紛並不鮮見,儘管現行法律並沒有規定一起喝酒的人負有提醒的義務,可大量類似案例卻表明,同桌飲酒擔責成了通行的司法判決。

  在民間向來有無酒不成宴的傳統。酒駕入罪讓不少人切實體會到了刑法的威嚴,但不光是你自己要酒後不開車,對其他一起喝酒的人也應做到善意提醒才行。把酒言歡當然不是錯,而動輒喜歡勸酒、拼酒、灌酒的人就要注意了,一旦跟你一起喝酒的人事後出了事,可能你就要面臨相關的民事責任了。

  案件

  男子生日宴後醉酒摔傷

  “好端端一個人,就因為這件事成了殘疾人,要經常住院治療。”説起兒子,茹某的媽媽忍不住流眼淚。茹媽媽告訴記者,兒子因為腦傷後遺症,不時出現精神障礙,經常胡言亂語,根本沒法正常工作。“如果當時他摔傷,朋友告訴我們,讓他及時得到救治,就不會有這樣的事了。”茹媽媽埋怨。

  時間回到2008年國慶節前。2008年9月29日下午,家住南寧市明秀路的葛某的兒子過生日,便邀約一幫朋友到家中吃飯,茹某也收到了邀請。因為平時大家經常在一起喝酒,茹某當晚喝得很盡興。當晚10時許,一起吃飯的黃某及梁某夫婦感覺時間有點晚,便與葛某、茹某告辭。茹某已經喝醉了,葛某就扶著茹某,與黃某等人一起下樓。

  幾人走到樓下時,茹某腳下一絆,與葛某一起摔倒。葛某叫黃某和梁某一同將茹某扶到綠化帶上,隨後幾人相繼離開。因為害怕茹某被盜,葛某拿走了他的手機、皮鞋等值錢物品。

  第二天上午8時許,茹某醒來自己回了家。可到了10月1日下午,茹某出現發燒、昏迷、大小便失禁,家人趕忙把他送到醫院。經診斷,茹某為顱內水腫、腦挫裂傷等,是撞擊所致。經過49天的治療,茹某雖然撿回了一條命,卻出現精神障礙,連自己的親人都不認識。後又經過精神科封閉治療,茹某才出院,前後花去醫藥費16000多元。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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