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安徽宣判校車悶死女童案 幼兒園負責人被判緩刑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1日 05: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據新華社電安徽省安慶市迎江區人民法院透露,該法院24日對幼兒園校車悶死女童案做出一審宣判,判處幼兒園負責人楊某和幼兒園老師汪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和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楊某是安慶市育才雙語幼兒園法定代表人兼校車駕駛員,另一被告汪某是該園隨車接送學生的老師。2011年8月2日7時許,楊某駕車和汪某共同接學生入園。7時50分許,3歲的被害人朱某在母親護送下上車。8時許,車輛進入幼兒園,因一學生哭鬧,汪某先將哭鬧的學生送到教室,離開了校車。隨後,到車門旁接學生的教師宣某沒查看車內有無學生,而楊某將車輛停好後,也沒有仔細檢查便鎖門離開,將受害人遺留在車內。直至當天16時許,受害人才被發現,送醫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受害人係中暑死亡。

  法院認為,楊某、汪某因疏忽大意的過失行為,導致他人死亡,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兩被告人分別有自首和坦白情節,被告人也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賠償協議,取得對方諒解。法院根據被告人犯罪情節及表現,適用緩刑應不致再危害社會,遂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熱詞:

  • 緩刑
  • 校車
  • 汪某
  • 楊某
  • 被告人
  • 幼兒園老師
  • 女童
  • 過失致人死亡罪
  • 受害人
  • 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