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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小老闆普通味精裏面加鹽賣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8日 17: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京龍虎網-南京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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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通訊員 趙忠 田華 記者 侯錦陽) 今年春節,六合區王女士一家人吃了一頓特別鹹的年夜飯,經過檢驗,原是她家用的味精裏添加了鹽。警方經過偵查,將制售這種味精的小老闆施梅(化名)抓獲。

  警方立案後,通過追查王女士家所用味精的來源,發現“日遠”味精的品牌屬於一個叫王明浩的人。王明浩説,這個味精品牌確實是他註冊的,但是一直由他的前妻施梅使用。施梅交代,從去年開始,她就用“日遠”品牌生産味精。可是,她在生産過程中,基本上都是按照10比1以上的比例,往味精裏面摻加鹽,味精的銷售價格也比正常要低許多。她生産的這種“味精”,銷往了南京、滁州、天長等地,每月生産4至5噸,3個月就賺了約6萬元利潤。隨後,警方在其住所查獲了大量摻加了鹽的味精。

  近日,施梅被六合區檢察院批准逮捕。承辦此案的檢察官昨天介紹,根據我國制定的標準,味精有普通味精、加鹽味精和增鮮味精3種。只有加鹽味精是定量添加精製鹽的均勻混合物,但加鹽味精産品的谷氨酸鈉含量應不小于80%,食用鹽添加量應小于20%。而施梅所生産的味精,包裝標注99.9%純度,理應是屬於普通味精,但實際上加鹽量接近17%,其行為在刑法上構成上了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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