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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賣的房老人如今要加價 經調解買主做出讓步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6日 15: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綜合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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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網長沙2月24日訊 五年前,寧鄉縣花明樓鎮村民楊正武以1萬元買下同村老人肖明武的五間民房,雙方也簽署了協議:等老人過世後房子歸楊正武。但現在老人反悔了,稱房屋買賣關係無效,雙方鬧上了法庭。昨日,在寧鄉縣人民法院花明樓法庭庭長王治的調解下,楊正武自願再支付兩萬元,他説,只想讓孤寡老人的肖明武“老有所依”。

  今年66歲的寧鄉縣花明樓鎮朱石橋村村民肖明武有5間房屋。2007年10月31日,同村村民楊正武找到他,想買他的5間房。肖的妻子生病,沒有孩子,便同意了。雙方簽訂了轉讓協議,約定肖將5間房屋以1萬元的價格轉讓給楊,由楊提供居住房給肖,直至其去世。當天,楊支付了1萬元購房款,並拿到了房子的集體土地使用證。

  協議簽訂後,楊租賃了原朱石橋衛生院的房屋給肖住。但肖以衛生院房屋居住不便為理由,一直拒絕騰退房屋,也沒有辦理變更登記手續。4年後,肖的妻子去世,他仍然沒有搬出去住,以沒辦理房屋産權變更登記為由,認為“房屋買賣關係無效”,將楊告上法庭。

  了解雙方情況後,王治進行了四個月的調解,最終讓雙方達成了調解,楊正武自願支付對方2萬元,雙方將房屋産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好。

  王治表示,從法律角度來説,楊並不需要再支付這筆費用。但楊告訴記者,法官調解後,他也覺得老人不容易,便願意作出讓步,自願支付2萬元,並提供房屋給老人居住直到其去世,“希望這筆錢能讓他老有所依。”前日,王治與記者一行將這筆錢交到肖。

  王治説,農村法庭審理的多是一些婚姻家庭、鄰里不和的糾紛,“雖然是小案子,但對農民兄弟來説,可能是影響他們一輩子的事,作為一名基層法庭的法官,應盡最大努力化解矛盾。”記者劉志傑

  優秀法官簡介:王治,34歲。從1996年大學畢業後,分配到寧鄉縣人民法院工作,在農村法庭堅守14年。花明樓法庭平均結案率99%,調解率達65%以上,今年被評為“長沙市優秀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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