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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丹告“喬丹”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6日 02: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社北京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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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司背後,中國喬丹(左)與“Air Jordan”兩個品牌的利益之爭若隱若現。

  新華社北京2月23日體育專電(記者 何軍 盧羽晨 王鏡宇) 美國前籃球巨星、“飛人”喬丹已向中國一家法院提起訴訟,指控中國運動服飾生産商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未經許可“蓄意且毫無顧忌”使用其姓名,並且誤導中國消費者。

  喬丹在23日的一份聲明中表示:“當我了解有其他企業未經我許可便利用我的中文名字、球衣號碼,甚至試圖利用我孩子的名字開展商業活動,我感到非常失望,我採取這一行動的目的是保護我所擁有的姓名權及品牌。”

  君合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康乂當日向新華社記者透露,喬丹于去年年底委託該事務所代理這起案件,經過充分準備,他們已于本月21日向中國一家法院正式提起訴訟,法院已經接受,目前正在立案審查,是否審理大約一週之內會有答覆。

  她在接受採訪時透露,喬丹提起訴訟主要是想澄清他和中國喬丹體育公司並無瓜葛,不過訴訟書也提出了向喬丹體育公司索賠精神損失費。

  喬丹在聲明中説:“這項訴訟的目的不在於經濟訴求,而是旨在對姓名權的保護,是一個原則性問題,我計劃將訴訟有可能得到的所有經濟賠償用於發展中國的籃球事業。” 

  記者了解到,中國喬丹體育公司並非第一次因“喬丹”品牌引來風波,喬丹個人起訴之前,擁有“Air Jordan”高端子品牌的耐克公司曾控告中國喬丹體育公司商標侵權,但並未成功。

  採訪中康乂強調:“此次是喬丹個人訴訟案件,耐克並非當事方,不過公司對喬丹此舉非常支持。”

  近年來,中國體育産品製造業發展速度很快,國際國內體育品牌的競爭日趨白熱化。過去,耐克、阿迪等國際品牌大都採取鎖定高端客戶的戰略,主要的目標放在一線城市,安踏、喬丹等品牌在內的很多國內體育産品製造商則採用“農村包圍城市”的策略,從二、三線甚至四線城市上攻,市場佔有率增速迅猛。

  目前,一些國際品牌也開始實施往二、三線城市“沉降”的戰略,與很多國內品牌構成更加直接的市場交鋒。中國喬丹體育公司在中國佔據較大低端市場,2010年銷售收入達29.1億元,正謀求上市。

  喬丹體育回應: 未收到應訴通知

  新華社體育專電 針對“飛人”喬丹的指控,喬丹體育發佈聲明稱,尚未收到國內任何法院的應訴通知。

  “我公司對此事件高度關注,但截至2月23日午間,我公司尚未收到國內任何法院的應訴通知。”喬丹體育聲明稱,“我公司自成立以來一直崇尚體育精神,在誠信經營企業的同時,曾持續傾力支持中國體育事業的發展。”

  此外,喬丹體育認為,中文“喬丹”是該公司依照中國法律申請註冊並享有專用權的註冊商標,對註冊商標的合法使用行為也受到中國法律保護,公司將積極關注事態的發展,並將對事件進展進行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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