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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信用卡濫發的危害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5日 20: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海南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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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月收入幾百元的北京智障清潔工小榕拖欠銀行信用卡本金利息滯納金合計共3萬元。後被銀行告上法庭。雖然該清潔工被鑒定為智力殘疾人,但法院近日終審判決其所辦理的信用卡欠款有效,應當予以償還。(2月20日《北京晨報》)

  儘管法院做了終審判決,但事情並不該就此畫上休止符。留給公眾更多的是思考。

  筆者認為,當初辦卡時銀行明知小榕有智障,缺乏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為何還為其辦信用卡?從這一點説,銀行實在有一定失察的責任。另一方面,對於小榕提出每月工資只有幾百元,顯然不符合辦卡條件,並且,銀行給小榕透支的消費額度居然有1.4萬元,大大超出了其正常收入的償還能力,從這個角度講,銀行是不該給這樣收入的人辦理信用卡的。

  實際上,信用卡市場現在已成了銀行互相拼搶的一塊肥肉,銀行為推銷信用卡花樣百齣,這已經成為業內公開的秘密。筆者接觸到不少機關公務人員,稀裏糊塗就被銀行的推銷人員遊説辦了信用卡。往往辦理後擱置不用,事後再被銀行追討年費,有些還稀裏糊塗被上了不良信息記錄的“黑名單”。甚至有些在校大學生,沒有固定收入,也都可以通過審核辦理了信用卡。這其中隱含著一種銀行肆無忌憚的邏輯:“反正欠債就要還錢”。銀行之所以不怕透支逾期,是因為一旦本人無力還款,大多數的情況是由其家長代償。這種幾乎是必贏的官司,何嘗不是一種“釣魚訴訟”。發卡過濫不僅增加了銀行壞賬的風險,對於誤導社會成員消費也會産生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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