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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説該不該換一台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5日 05: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華龍網-重慶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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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裏的熱水器兩個月就壞了4次,我要求商家更換,但廠家就是不同意。”家住沙坪壩區西城麗景小區的吳女士昨日向重慶晚報新聞熱線966988反映。

  吳女士介紹,2008年11月她家裝修新房,買了一台華帝牌熱水器,型號為JSQ28-Q14AW。房屋空置了一年,這臺熱水器也是在2010年1月份才開始使用。2010年12月25日,熱水器第一次出現故障,華帝的工作人員上門檢查後説是主板壞了,更換了主板。但是,修好才半個月,熱水器又出問題了。截至2011年2月4日,熱水器四次出現故障,都是主板問題。前些天,這臺熱水器又壞了。

  華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督電話對這個問題進行了回答:“三包期”(即購買1年)內,1個月內出現2次相同故障,並且客服人員不能解決,同時滿足這幾種條件才能更換産品。至於吳女士的情況,需要查證後才能確定屬於何種情況。

  律師説法:

  華立律師事務所律師陳艇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五條,廠家應當對吳女士家的熱水器進行更換。

  《消法》第四十五條:對國家規定或者經營者與消費者約定包修、包換、包退的商品,經營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或者退貨。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對包修、包換、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費者要求經營者修理、更換、退貨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合理費用。

  重慶晚報見習記者 楊民

  作者: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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