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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明確並購重組專家諮詢委員會職責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3日 11: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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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發揮資本市場並購重組的功能,促進行業整合和産業升級,推進並購重組監管和審核工作,證監會日前發佈《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專家諮詢委員會工作規則》,明確了專家諮詢委員會的性質和工作職責。

  據證監會相關負責人介紹,專家諮詢委員會為非常設機構,其職責包括:對並購重組規則的制訂、審核中的重大疑難問題、重大創新事項等提供專家諮詢意見;對並購重組監管審核中涉及的法律、會計、資産評估、産業政策等問題提供專家諮詢意見;對並購重組審核標準提供專家諮詢意見;對並購重組申請人的申訴提供評審意見;對上市公司破産重整事項提供評審意見等。

  在人員組成和選聘程序上,專家諮詢委員會由證監會內外法律、會計、資産評估等專業領域或熟悉産業政策的專家組成,人數不超過35名。每屆任期3年,可以連任。根據需要可以設立法律、會計、資産評估等專業小組。

  在表決程序上,專家諮詢委員會評審會議參會委員不得少於7人,評審意見過半數為同意通過。同時《工作細規則》還明確規定了委員的回避制度,對於存在持有相關上市公司證券等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情形的,委員應當及時提出回避。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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