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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膽”之爭中的失語者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3日 06: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武漢晚報數字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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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膽”之爭中的

  失語者

  魯珊

  “歸真堂熊膽之爭”日趨白熱化。為了證明“活取熊膽”真的是“很舒服”,歸真堂將在2月底,邀請包括馬雲、莫文蔚,李東生等名流參觀引流膽汁的過程。

  在這裡我並不想討論“開放參觀”,是歸真堂自證清白,還是變相的請了批“代言人”。與很多野生動物流向餐桌不同,熊膽自古以來就是名貴中藥材,榮登過《本草綱目》,據説對酒後傷肝頗有療效。過去取膽是一命換一膽,如今是活體引流。“熊膽之爭”爭的便是活體取膽對熊到底有沒有傷害。然而,“熊膽之爭”,到底應是誰與誰之爭?應是誰與誰的兩難取捨?

  歸真堂暴跳如雷可以理解,哪個企業受到了臨上市時功虧一簣?民眾的憤慨也可以理解,明明現在有人工合成熊膽粉,還用刺向熊膽的刀治病救人,倫理何在?

  “可以理解”,因為爭論雙方都源自一種本能情緒。真正應當在此事上發言的人,如今卻仍在失語。

  從感情上説,我也不喜歡歸真堂。但作為一家企業,它有合法經營資格,而且,經過了正規上市審批,這意味著,它有權“活取熊膽”。如果不是上市,它甚至可以不理會公眾情緒。

  誰來回答該不該“活取熊膽”?歸真堂尚無此權限,當是管理部門。比如負責野生動物利用的林業部門,負責中藥材使用的中醫藥管理部門。

  但是,翻閱歸真堂的資料可見,本應由國家林業總局出臺的“熊膽粉”、“熊場”行業標準,卻是歸真堂起草的。那麼1997年,國家林業局關於“無管引流”是“活熊取膽”的唯一合法方式的規定,也就順理成章了。

  那麼我們可不可以理解為,該不該活取熊膽,理論上應當是林業部門決定的,結果林業部門把這個決定權給了歸真堂,歸真堂當然會讓自己“無比合法”。

  行業管理,本應綜合考量倫理、文化、企業發展、經濟能量、可持續性、人性等多因素,所以是管理部門的天然職責。比如在“熊膽之爭”中,民眾感受,動物倫理都應考慮進行業許可標準中。但類似歸真堂這樣,企業做成龍頭老大,就能主宰行業標準和走向,不只“熊膽”如此,很多領域盡然。

  政府管理在與企業打交道時,常會有些地方越了界,有些地方缺了位,“熊膽”應是典型事例之一。

熱詞:

  • 熊膽
  • 失語者
  • 歸真
  • 熊膽粉
  • 熊膽之爭
  • 活取熊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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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言人
  • 野生動物
  • 林業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