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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快遞弄丟手機只陪45元 未保價索賠遇麻煩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2日 20: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齊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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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齊魯網2月20日消息 據山東廣播電視臺齊魯頻道《拉呱》報道,前幾天淄博的小王通過快遞公司郵寄手機的時候,手機不翼而飛,但是由於沒有辦理“保價”業務,兩千多塊的手機最後只能獲得45元的賠償。

  據小王介紹,他在郵寄手機的時候,快遞人員將包裹包好,但是等到對方收貨的時候,就剩下了一個空盒子。此後,小王聯絡了這家快遞公司,據小王自己介紹快遞公司找各種藉口推脫自己的責任,最後説如果要賠償只能按照運費的三倍賠償,也就是説2000多元的手機小王最後只能拿到45元的賠償金。

  記者和小王再次來到快遞快遞公司,而快遞公司負責人給出的回復更是讓我瞠目結舌:“丟手機這種情況經常發生,我們已經見怪不該了;按照公司賠償制度,最高只能按照運費的五倍賠償”。

  快遞公司:貨品沒保價 只能認倒楣

  快遞公司稱要想獲得原價的賠償,只能在托運的時候選擇保價。律師認為快遞公司將小王的手機弄丟相當於沒有遵守合同的義務,以沒有保價為由拒絕賠償純屬推卸責任;而且快遞公司有義務提醒消費者進行保價。

  記者隨後又走訪了幾家快遞公司,在記者要求托運錄音筆的要求下,這幾家公司均沒有主動提出保價,記者現場發現這些快遞公司的包裹基本都沒有進行保價業務,而有的營業員甚至告訴記者自己從未辦理過保價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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