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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偷搶報案38次 東莞老闆給小偷發獎金求合作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2日 11: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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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懇求小偷先生慈悲:還給我證件再獎現金,絕不告發!這是我們來東莞後第38次報案了,可憐我們一次吧!”19日,東莞民間“頭號炮手”肖功俊在東莞猖獗的小偷面前“敗”下陣來。據悉,18日晚,在大朗國美電器,肖妻放在車尾箱的包被盜,內有許多重要證件。肖功俊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採訪時無奈地表示,“我們鬥不過他們(小偷)的,只能跟他們合作。”

  網友反應有讚有彈

  19日,東莞民間“頭號炮手”、東莞某印刷廠總經理的肖功俊以《懇求小偷慈悲》為題發動群眾微博稱,妻子昨晚在大朗國美電器購物時,放在車尾箱的包被盜。內有現金3000元、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6張銀行卡,公司公章、支票等。為此,肖功俊在微博裏“懇求小偷先生慈悲:還給我證件再獎現金,絕不告發!這是我們來東莞後第38次報案了,零破案率,可憐我們一次吧”。

  微博一齣,網友反響熱烈,多數網友表示同情。網友“虎門論見”稱,38次的兄弟,寫成書估計會賣得不錯。某些部門是否應該做點什麼,或者給你發個牌或證書之類。不少網友則表示質疑,網友“毛毛蟲奇遇記R”稱,“第38次?有點誇張吧!怎麼小偷老是光顧你?”當然,也有網友“格桑小巫”指責道,“失主自己不長記性,報案四百次也沒用啊。”

  當天,羊城晚報記者致電肖功俊求證。據肖功俊介紹,18日晚8點多,他妻子到東莞大朗國美電器廣場逛街,當時,“我老婆就把車停在廣場一家珠寶店前面,為了防止被搶包,就把包放在車尾箱裏。”肖功俊説,沒想到,一個多小時出來打開車尾箱一看,包沒有了。

  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事後,電話得知妻子已經在大朗派出所報案後,肖功俊馬上趕到派出所希望派出所能夠調取現場的監控錄像,“派出所竟然沒去現場勘查,當面就説沒有監控。還罵我們知道東莞治安差,還把包放在車尾。”肖功俊情緒激動地訴説道,“出事了,警察不能報個案做下筆錄就完事了,更不能連起碼的現場偵查都沒有就敷衍老百姓了事呀。”

  事主稱“38次只多不少”

  最後,據肖功俊介紹,“當晚12點多,找了領導才得到個‘類似案件很多,我們將儘快破案’了事的説法。”19日下午4時許,記者聯絡大朗派出所,值班民警稱,18日當晚確實有一單被偷的報案記錄,但具體情況要問經辦民警。

  而對於38次的報案次數,肖功俊説,(次數)只有多,不會少。來東莞十幾年,説七八十次也不過分。肖功俊還爆料稱,“我的手機被搶9部,老婆的也被搶了5部,都是上出租車時打電話被搶的,有些報了案,但有結果的沒有一件。”據肖功俊估算,“2003年至2012年這10年時間裏,自己為家人、自己工廠員工被偷、被搶、被殺治安事件埋單累計達40余萬元,可以買套房了。”

  而對於“給小偷發獎金”一説,肖功俊説,“我有大把的證件在包裏,小偷無非是要錢,只要他(小偷)把證件還給他,我絕不告發。我們鬥不過他們(小偷)的,只能跟他們合作。”當天下午1點,肖功俊在微博上再次表示自己“合作”的誠意,留下中間人的電話,並稱,“放心吧,説到做到,絕不告發。由於缺乏信任,如證件在你手中,可照相後發彩信至上述手機,並告知銀行賬號,以便付款。”

  (報料人王女士,三等獎100元)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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