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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隱瞞病情結婚妻子起訴離婚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1日 11: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齊魯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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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8451234熱線消息(記者 潘躍全 通訊員 王慧娟) 莘縣張寨鎮的李偉(化名)患精神分裂症,結婚後,李偉的妻子王紅(化名)才發現丈夫病情,要求離婚。近日,莘縣法院宣判,准許王紅和李偉離婚,婚前嫁粧歸李偉,同時由王紅給李偉經濟幫助金2000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7月,經人介紹,王紅和李偉認識、訂婚,同年8月,倆人登記結婚。婚後12天王紅和李偉的母親去天津打工,2009年11月26日,王紅回娘家,倆人分居至今。據王紅回憶,她和李偉結婚後第6天開始,李偉就不大正常,晚上不睡覺,在屋裏來回跑,還不住地趕她走,口口聲聲説“我騙了你,對不起你,趁沒要孩子,咱離婚吧”。王紅當丈夫開玩笑,沒在意。2009年10月13日,李偉被送進一家醫院精神科治療,王紅打工回來去看丈夫,見面10分鐘,大夫就讓離開。
 王紅説,李偉婚前隱瞞了患病的情況,李偉的父母説,這病是婚後得的。李偉的代理人稱,倆人充分了解後才結婚。據醫院病案顯示:“李偉,入院日期2005年10月26日,出院日期2009年12月24日,主要診斷精神分裂症”。
 莘縣法院認為,王紅和李偉從相識到結婚只有一個月時間,相互了解不夠,經調查,李偉精神分裂症是婚前所得,且久治不愈。據《婚姻法》和相關法規,判決准許王紅和李偉離婚,婚前嫁粧歸李偉,同時由王紅給李偉經濟幫助金2000元。法官提醒,婚姻是大事,雙方要真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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