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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一民出獄後想教書 在看守所堅持寫作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0日 12: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社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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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鐵嶺2月18日電 (記者張子揚)遼寧省鐵嶺中級人民法院18日上午對中國足壇反賭掃黑系列案首批涉案人員作出一審宣判:前中國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楊一民被判10年6個月有期徒刑,他的代理律師王樹靜表示,“楊一民對這樣的判罰比較滿意,當庭表示不會上訴”。

  在第一批受審的人員當中,楊一民的級別最高。1997年初至2009年12月間,楊一民利用擔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和中國足協副主席等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或個人謀取利益,先後40余次收受20多家單位或個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25.49萬元。此後,楊一民返還了全部贓款。

  當日上午8時,楊一民被警車押送至鐵嶺中級人民法院,頭髮蒼白的他回頭向守在大門外的記者望了一眼,便快速走進法庭,神情較為凝重。

  宣判從9時30分開始,持續了大約40分鐘。王樹靜隨後向記者介紹稱,“聽到被判處10年6個月的刑期,楊一民當時還算平靜。他只是在回復法官是否進行上訴時,聲音有些顫抖,但人的整體狀態不錯。我們對這樣的結果都比較滿意,也決定不再上訴。”

  王樹靜説,楊一民的哥哥到現場旁聽,妻子由於身體不好沒有前來。“他想跟哥哥説話,但沒有機會”。

  王樹靜還分析稱,“楊一民是被按照國家公職人員定的罪,受賄125.49萬元被判10年6個月,量刑還算較為適中,沒有超出意料,這也體現了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則。我想法庭考慮到懲治只是種手段而不是目的,希望教育和警示更多涉及足球的官員、教練員和運動員遵紀守法,把足球水平搞上去。”

  被譽為“中國足球理論領域頭號人物”的楊一民喜歡鑽研足球方面的課題,在多所大學擔任客座教授,並在體育方面撰寫論文近百篇,編撰了19部書籍,是中國為數不多的應用型人才。而他在中國足協工作時也表現出色,所在的部門職能涉及到聯賽、技術、國家隊、女足、裁判、註冊和青少年足球等所有領域。

  2010年1月15日晚,他與南勇同時神秘“失蹤”。1月27日,公安部公佈反賭進展,證實南勇、楊一民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對於楊一民接下來的打算,王樹靜説,“他希望能儘快出獄,乘著年輕為中國足球多做點事,還想去大學教書。在看守所這段時間他一直在寫東西,看一些書籍,整理和思考一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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