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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資格考試費劃定上限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0日 00: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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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周宇)目前職業考試資格收費項目繁多、同樣考試項目不同地區差異較大等問題將得到解決。昨天,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出《關於進一步規範職業資格類考試收費標準管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各省份理論科目考試在考務費標準基礎上,每人每科最多加50元。

  考慮到地方組織考試的成本相對固定,主要是組織報名、租用考試場地、聘請監考人員等費用成本,各地差異不應過大,所以《通知》將考試費標準由各地自行制定改為實行上限管理。

  理論科目考試費在考務費標準基礎上,按照每人每科增加不超過50元的標準核定具體的考試費標準。實踐技能操作和面試類考試科目,需配備(租賃)精密儀器、專業設備、大型場地,考試過程需要消耗相關材料或需聘請專業面試考官的,由於影響成本的因素過多,由各省份根據實際成本制定。

  根據不同考試規模、考試類別的合理平均成本,分檔制定了中央部門收取的考務費統一上限標準。根據《通知》,考試單位可在不超過統一標準的範圍內確定具體的考務費標準,由考試單位所屬中央部門報送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審核後公示。發展改革委不再對中央考試單位的考務費標準實行“一事一批”。

  作者: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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