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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約“情敵”談判被砍傷 旁聽席上發現行兇者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9日 10: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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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女友接到異性打來的“騷擾”電話,曹先生很吃醋並決定去找“情敵”楊某討説法,結果不但沒討回説法,還被楊某砍成重傷。昨天記者獲悉,楊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在通州法院受審。

  楊某1996年就因故意傷害罪和盜竊罪獲刑1年,2005年又因搶劫罪及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半。據檢方指控,2010年7月23日晚11時許,曹先生發現楊某給自己的女友打電話“騷擾”,非常不滿,便打電話質問楊某,雙方相約在通州區張家灣鎮垡頭村村委會路口見面。結果到了見面地點,曹先生被楊某和幾個男子持刀砍傷,致其右手食、中指完全離斷傷及左右臂、胸背部等多處受傷。經鑒定,曹先生的傷情為重傷。去年8月1日,楊某到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甘棠派出所投案。

  “我和那女的早沒聯絡了,是姓曹的拿匕首和菜刀來找的我。”法庭上,楊某為自己辯解説。庭審當天,因曹先生發現旁聽席上一名男子與砍傷他的人相似,於是報警,庭審暫時推遲。這名旁聽男子已被通州警方帶回做進一步調查。公訴人認為,楊某結夥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而且楊某屬於累犯,建議從重處罰。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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