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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假鞋逾三千雙獲刑18個月罰5萬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9日 00: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原網-鄭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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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銷售假鞋逾三千雙

  獲刑18個月罰5萬

  本報訊(記者 王晉晉 通訊員 慶華 淩雲)銷售假冒名牌運動鞋,嫌犯獲刑18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昨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罪的案件,這是我市知識産權刑事案件提級管轄後首起案件。

  2010年4月,來自商水縣的袁鋒(化名)在航海路路華大廈負一樓開了家鞋店,主要銷售從福建省進的倣名牌假鞋子。這些假名牌鞋子中最多的是耐克、彪馬和阿迪達斯等。據袁鋒供述,每雙鞋的進貨價格在20元左右,價格最高的也不到40元,賣價卻高達200元至400元,與正品鞋價格相比,袁鋒的鞋“便宜”很多,所以生意不錯。

  去年6月15日,民警根據舉報,將正在銷售假鞋的袁鋒抓獲,現場查獲假冒名牌運動鞋1622雙,其中假冒耐克鞋1207雙,假冒彪馬鞋117雙,假冒阿迪達斯298雙,總價值12萬餘元。袁鋒供認自開店至被抓共進四次假鞋,有3000多雙,賣出去的總價值8萬多元。

  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三處處長喬亦丹介紹説,本案除了已經銷售既遂的商品外,還有12萬元尚未售出的假冒商品,這是一個重要的酌定從重情節,袁鋒在2009年曾以同樣的罪名在北京被判處1年有期徒刑,構成累犯,屬法定從重情節。因此,檢察機關向法院提出相應量刑建議,被法院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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