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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俊等四黑哨面臨宣判 預測刑期將在5-15年之間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8日 22: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搜狐體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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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對於“四大黑哨”的量刑問題,昨天,有律師分析認為,這些涉案裁判基本都是被指控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按規定刑期大約在5年到15年之間。

  在公佈了一審宣判時間後,昨天丹東中級人民法院公佈了宣判的順序。陸俊、黃俊傑、萬大雪3名裁判,由於罪名都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所以安排在第四法庭宣判。黃俊傑的宣判是今天9點,他將成為反賭掃黑案判決的“先行者”。陸俊的宣判在9點15分,萬大雪則安排在9點30分,每隔15分鐘完成一人。周偉新因為還有“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所以被安排在第七法庭宣判,18日9點開始。

  據分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超過10萬元將至少被判5年,4名裁判的涉案金額均超過了10萬元,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最高將被判15年,“當然法庭判罰時,還會參考被告人有沒有自首情節,及其認罪態度如何。根據司法實踐,4名裁判的刑期會更接近5年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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