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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車排隊堵住小區門(圖)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8日 00: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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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業主停車將翠微路2號院的南門堵住,以此抗議小區收停車費。 本報實習記者趙恩澤攝

  本報訊(記者黃海蕾實習記者孫燕蘭佘韻卿)昨天上午,3輛轎車將海淀區翠微路2號院南門口堵住,數十名業主要求停車管理方離開小區,並表示拒絕繳納停車費。因為不滿小區新建停車位並對居民收費,小區居民已連續抗議兩天。

  業主堵門拒交停車費

  翠微路2號院為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建成的老舊小區,由12家産權單位組成,除了多家單位的職工宿舍,還有好幾家商業設施。長期以來,小區業主一直沒有固定車位,車輛都是自由停放。去年11月開始,一家停車管理公司進駐小區,並於今年2月1日開始對居民停車收費,但一直遭到部分居民抵制。

  前天下午,居民曲先生開車從小區南門駛出時,被停車場工作人員攔下。對方要求其交停車費後方可離開,曲先生拒絕,並將車堵在南門口。

  隨後,又有兩名反對交停車費的業主前來聲援。昨天上午,翠微路2號院南門口仍被三輛私家車堵著,不少業主聚在此處,萬壽路派出所民警也趕到現場調解。

  曲先生説,之所以不願交費,是因為他曾向此前進入小區的某停車管理公司交錢,但這家公司很快撤離,他3個月240塊錢的停車費打了水漂。居民反對此次收停車費還有一個理由:他們認為,車位是業主的共有財産,未經他們授權,任何人無權&&管理。

  居委會被指越權

  據了解,小區此次停車收費由所在的萬壽路街道辦和居委會主導。街道辦社區建設科科長石女士説,去年11月前後,在街道指導下,小區居委會委託北京城市亮點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小區停車。今年2月1日,新政實施,居委會要求常住業主駕車進出小

  區每天需交1元停車費。此前的去年8月,一個名為翠微路2號院的停車場已成功在市發改委備案。

  這讓居民很不滿。有居民稱,據《物權法》規定,小區道路屬於業主公共財産,應由居民共同決定是否建停車場。同時,按相關規定,管理公司只有取得産權人的委託書,才有可能取得停車場備案資格。“居委會不是産權人,有什麼權力授權一個公司進行停車場備案呢?”居民郭先生對此表示質疑。居民們表示,他們希望通過居民自治方式,由居委會、派出所和業主代表組成翠微路2號院的“治安、交通安全及停車管理小組”,實現對小區車場的統一管理,管理原則是不收費或少收費,不給任何停車機構以管理為名牟利的機會。

  對於越權説法,街道一名負責人稱,2號院産權複雜,如果一一經居民同意,統一管理停車可能很難執行。居委會主任劉女士也稱,11位小區停車管理人員都是小區居民,公共停車場管理方案也得到過不少居民的同意才施行,這個方案遵循的就是居民自治原則。

  >>律師

  居委會做法違背居民自治原則

  對於雙方的爭執,京華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華稱,所謂“自治”應該是居民自己管理自己,方案由居民提出,由居民開會討論並舉手表決後公示,方可將方案執行。翠微路2號院停車管理方案的提出者是萬壽路街道辦和小區居委會,這顯然就不是“居民自治”了。

  小區居民們稱,他們將堅決反對這個停車管理方案。小區居委會和街道辦亦表示,該方案是為居民好,他們將繼續做居民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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