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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業局將過期鹽當福利發放(圖)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7日 04: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眾網-齊魯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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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的食用鹽。(張秋峰攝)

  過春節發福利,本來是很好的一件事情,可是棗莊市鹽業局的職工發放的福利鹽竟是過期的,年過完了,一些職工覺得還是挺窩心。

  單位過年發的鹽竟是過期的

  14日,記者見到了棗莊市鹽業局的一名的職工李先生。據該職工介紹,1月18日的時候,棗莊市鹽業局為職工發放新春福利。“當時我領的是一小箱共20袋食用鹽,領完之後我就回家了,剛開始的時候沒注意,但是之後就注意到單位發放的鹽的形狀不怎麼正常,我仔細查看了一下生産日期,這才發現這些鹽是2006年生産的。”

  該職工告訴記者,仔細查看後發現這些鋅強化營養鹽都是過期的。據他介紹,他當時發現這些鹽的包裝袋封口處印有“2006年2月7日生産”字樣,而且在包裝説明處有醒目的黑體字印刷著“保質期:18個月”。同時在包裝上貼有“山東省鹽務局、中鹽總公司監製”激光防偽標簽。

  “袋鹽拿在手中感到整體堅硬,包裝內鹽已經結成大塊且顏色發暗,不像市場購買的食鹽雪白鬆軟。”該職工説,看到食鹽已經過期了,他就沒敢食用。一位職工接受採訪時説,單位這事辦得讓職工窩心。

  福利鹽是鹽業局倉庫的積壓品

  14日,記者致電棗莊市鹽業局的一名工作人員諮詢該單位食用鹽過期的問題,隨後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這一段時間沒在單位,對於出現的福利鹽過期問題他並不知情。之後,記者電話諮詢了該局另一名工作人員,但是同樣被告知他對這種情況不清楚,無法做出回答。

  14日下午,棗莊市鹽業局一名了解情況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當時在鋅強化營養鹽發給職工不久就收到職工反饋,聲稱這種食用鹽已經過期了。“當時我們的鹽還沒有完全發放出去,得到職工關於福利鹽過期的反饋後,我們就立刻停止發放,並告知員工可以將鹽送回來。”同時這名工作人員還説,這次福利發放包括在職職工以及退休人員差不多300多人。

  記者採訪中得知,棗莊市鹽業局隨後向職工每人發放福利資金200元,但是並沒有職工將鹽送回來。“這批鹽是什麼時候買的我不清楚,由於鹽的價格相對較高,出現了滯銷,食鹽生産廠家不再收回。於是這些鹽就一直積壓在倉庫裏,因為馬上就過年了,於是單位就把這些鹽當做福利發給了職工。沒想到出現了這種情況。”

  當記者詢問對於這些沒有銷售完,但是已經過期的食用鹽如何處理時,該工作人員説:“這些過期了的食用鹽,我們也只能當作工業用鹽用了。”

  醫生:食用過期鹽會造成碘缺乏

  食用過期鹽是否對身體有害,記者諮詢了棗莊市立醫院的王曉梅醫生,王曉梅告訴記者,“碘鹽是有12-18個月的保質期的,不宜長時間存放,鹽中含的碘化鉀、碘酸鉀時間久了會分解,導致食用鹽的顏色發生變化,食用過期鹽會造成碘缺乏。”王醫生還説,碘缺乏嚴重影響兒童的正常發育,表現為智力低下(即弱智)、聾啞、矮小、生長停滯(即侏儒症)。

  另外記者還從《食品安全法》中得知,食品無論有無變質,任何商家不得銷售過期産品。《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第八款規定,對於銷售過期食品的個人或單位:沒收違法涉嫌違法的産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處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貨值超過1萬元的,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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