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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節就餐遇“情人劫” 部分餐廳抬高最低消費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7日 02:1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渤海早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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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網訊:今天是西方情人節,享受一頓豐盛的燭光晚餐成為不少情侶鍾愛的過節方式。記者調查發現,本市部分餐廳趁情人節限定菜單內容,抬高最低消費額,並且不予返還訂金。為此,部分消費者抱怨情人節成了“情人劫”。

  情人節前夕,本市各大餐飲消費場所便開始了鋪天蓋地的宣傳活動,多數餐館已經訂滿。記者注意到,部分餐廳在情人節提高了最低消費門檻,比平時的人均消費高出許多。記者從意式風情街一家西餐廳了解到,該餐廳在情人節當天不接受顧客單點,只提供其推出的四款情侶套餐,價位從799元到2000多元不等,而大眾點評網上該餐廳日常人均消費僅為137元,情侶套餐比平時貴6到20倍。限定菜單、抬高最低消費的餐廳並非個例,位於樂賓百貨的一家西式簡餐餐廳同樣在情人節不接受單點,只推出199元和299元兩種套餐選擇,而大眾點評網顯示該餐廳人均消費為51元。

  一名天津網友發帖説,自己前兩天預訂了一家西餐廳,但臨時更換了就餐地點,餐廳卻不肯退還訂金。記者根據網友提供的線索諮詢該西餐廳,工作人員表示,要想在情人節搶佔座位必須提前支付與情侶套餐等額的全款訂金,當天憑收據入場就餐。顧客如果不能按時前來用餐,即便提前告知,餐廳也不退還訂金。記者了解到,本市不少餐廳在情人節這天收取一定比例的訂金,且均不予退還。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濱海新區卓茂律師事務所孫申朝律師表示,餐廳以限定菜單的方式設置甚至抬高最低消費門檻屬於霸王條款,在消費者提前退訂的情況下不予返還訂金違反了公平交易原則。孫申朝提醒消費者,在情人節期間訂餐要事先諮詢價目標準、訂金能否返還等細節,支付訂金時應索要收據或者協議,保留消費憑證,在追求浪漫的同時保護自身權益。(記者王宇鵬馬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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