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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提前半年實現養老保險全覆蓋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6日 23:1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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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紀大了,除了養兒防老之外,能否按月拿“工資”?

  合肥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惠及千家萬戶,關係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既是病有所醫、老有所養的體現,更是重要的民生和民心工程。

  合肥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通過訂立和履行定點服務協議,規範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方便居民參保和報銷醫療費用的及時結算。對參保居民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適當提高醫療保險基金的支付比例。

  在財政投入不斷加大的前提下,合肥市合理調整政策,不斷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

  合肥市在提高住院待遇的基礎上,不斷擴大門診特殊病範圍,提高參保人員門診待遇。自居民醫保實施以來,合肥市不斷擴大門診特殊病種,目前,居民醫保的門診特殊病種達到27種。

  2011年度,根據居民醫保基本情況,提高了居民住院基金支付比例。二級醫院由原來的60%提高至65%,一級醫院由原來的70%提高至75%。

  居民醫保實現了門診統籌,全市所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納入門診統籌定點機構。

  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可報銷50%(單次就醫限額為40元),一個年度內最高限額為160元,其中,男滿60周歲和女滿55周歲以上參保居民另增加80元。

  病有所醫有保障,老有所養其樂融融。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今年國家要實施全覆蓋,省政府也已將此納入33項民生工程之一。

  為做好此項惠及最低層老百姓的民生工程,從2012年1月1日起,合肥市啟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

  至此,合肥提前半年實現了養老保險制度城鄉全覆蓋。市級財政2012年安排預算資金9500萬元來作為政府的補貼資金。

  目前,合肥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已基本實現統一。

  2011年全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標準為每人每月60元,2012年調整到70元,同時建立待遇調整機制,基礎養老金的標準力爭到“十二五”末較“十一五”末實現倍增。(合肥在線-江淮晨報 記者余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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