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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紀委幹部能“辦事” 一男子詐騙錢財數十萬元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6日 04: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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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王納)一名騙子冒充紀委、警備區幹部等身份,以幫人辦戶口、解決工作、辦理醫療費報銷手續等藉口行騙,此人甚至利用旁聽人大會議等機會結識被害人騙財。記者昨天從深圳中院獲悉,該院對此案作出終審裁定:被告人馮海洋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5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06年10月起,男子馮海洋冒充紀委幹部身份,以為被害人歐陽某的丈夫趙某辦深圳戶口等名義,先後騙取歐陽某、趙某共計10萬餘元。

  2007年4月至2008年5月,馮海洋冒充紀委幹部身份,以為被害人劉某丈夫解決工作為藉口,捏造事實,先後騙取劉某錢款8.7萬餘元。

  2009年3月,馮海洋冒充深圳某國家幹部身份,旁聽市人大黨委會議,並認識被害人崔某。隨後,馮海洋冒充國家幹部,編造謊言騙取崔某錢款超過20.5萬餘元。2010年4月,被害人崔某發現被騙並報案,民警于同年8月在福田區將馮海洋抓獲歸案。

  福田區法院審理後查明,被告人馮海洋無視國家法律,虛構事實,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該院遂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馮海洋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5萬元。

  一審宣判後,馮海洋提出上訴。深圳中院審理後認為,馮海洋無視國家法律,虛構事實,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應依法予以懲罰。特別是其冒充國家幹部,連續多次、持續多年、詐騙多名被害人,至今完全未予退贓。法院多次聯絡其家屬,仍未能退贓,未能彌補受害人的損失。深圳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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