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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中國吉林非遺保護法比世界之最早214年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5日 22: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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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政協委員曹保明提出中國有世界自然與文化遺産保護史上較早的“文化法規”

  清“打牲烏拉典志”比“黃石公園法”早二百年

  駐吉林記者常雅維

  在日前閉幕的吉林省兩會上,吉林省政協委員、省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專家組組長曹保明提出“中國吉林的非物質遺産保護法比世界之最早214年”的觀點,受到與會專家學者的普遍認可。

  曹保明説,1872年公佈的美國國會法案宣佈,美國建立的世界上第一個國家地質公園黃石國家公園為“公眾的公園及娛樂場所”,同時宣佈對其樹木、礦石的沉積物、自然奇觀和風景等保持現有的自然狀態而免於破壞。黃石國家公園成為最早進入《世界遺産名錄》的項目之一。而我國在清順治元年(1644年),清政府就提出了對長白山實施封禁,客觀上保護了這片自然區域,並於順治十四年(1658年)在今吉林省吉林市建立了“打牲烏拉衙門”,在對長白山實施自然管理和保護的同時,出臺了“打牲烏拉典志”法規,對長白山自然和生物結構管理制度、特産種類、採集方式方法和瀕危動植物物種生活境區以及貯存要求等都有明確規定。這比美國黃石國家公園的保護早214年。

  曹保明説,美國“黃石公園法”認為矛盾往往集中在對自然和人文資源的“保護與利用”上,而中國清代的《打牲烏拉志典全書》恰恰詳細規定了對資源的“管理制度”,對保護、採集、使用有非常具體的規劃,甚至對採集方法和使用的工具都有明確的説明和要求。同時,對政治、經濟、軍事、典章、物産、農業、外交、交通等方面都有詳細的條款。“黃石公園法”有自己的“物産圈”(每10平方公里的獨特景觀為一“物産圈”),而《打牲烏拉志典全書》中的“貢山”“貢河”“五官地”“蜂蜜營”也正是這種“物産圈”,並且具有細緻的管理方式和方法。

  由此可見,《打牲烏拉志典全書》應該是世界自然與文化遺産保護史上較早的“文化法規”之一,也可以稱之為中國古代的“自然與文化保護法”,是閃爍著“大自然精神”的世界文化遺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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