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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民辦學校部分教師醫療待遇5月1日起提高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5日 01: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浙江在線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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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線02月13日訊

  記者昨日從市教育局獲悉,根據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市教育局新近出臺了關於民辦學校教師納入公務員醫療補助範圍的政策。

  按照這一政策規定,從今年5月1日起,寧波市本級民辦學校符合相應條件的教師,可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待遇,按參照國家機關繳費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其他用人單位性質,納入醫療補助統籌管理,享受同等待遇。各縣(市)區可參照市本級規定執行。

  市本級涉及受益的民辦學校有寧波華茂外國語學校、寧波萬里國際學校、寧波至誠學校、寧波榮安實驗中學、寧波神舟學校等。

  寧波民辦學校中納入公務員醫療補助的對象,需符合兩個條件:一是原已參加事業養老保險的教師;二是按相關規定,具有中級以上職稱,並參加事業養老保險的教師。民辦學校中參加公務員醫療補助與參加事業養老保險人員,必須保持一致。

  要求納入公務員醫療補助的民辦學校,必須在社保部門單獨進行社會保險開戶登記,在今年3月1日至3月23日,辦理參保類型變更手續,並在進行醫療保險參保申報時,將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的人員與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其他人員,分別申報,單獨管理。

  從4月份起,按市級公務員醫療補助標準繳費。市醫保經辦機構將負責聯絡市地稅部門,為申報學校提供獨立稅號。

  據市教育局有關人士介紹,民辦教育是寧波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將民辦學校符合條件的教師,納入公務員醫療補助範圍,解決民辦學校教師的醫療保險問題,相應提高民辦學校教師的待遇,目的是進一步穩定民辦學校教師隊伍、促進寧波民辦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

  寧波日報記者毛信意通訊員陸靈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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