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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客形形色色消費務必當心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4日 04: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網——法制日報社區版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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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按

  繼海南三亞“宰客門”之後,又有網友爆出廈門天價菜單,5菜1湯高達9560元,在警方協調下,店方退回3500元。一時間,人們開始梳理各類宰客行為,打車挨宰、購物被騙、辦卡陷阱紛紛現身“宰客榜”。

  人們不禁在想,這些五花八門的宰客手法究竟合不合法?有人説,不論你打車、吃飯、購物還是美容,只要你是自願掏的錢,那就代表你認可了産品與服務,價格高點也沒啥。而大多數則並不認同這樣的説法,認為消費者挨宰更多是出於無奈。

  看過下面這些真實的案例,相信您不難發現:宰客行為並不合法,行為嚴重者甚至將被追究刑責。

  四的哥合起夥黑乘客

  剛從韓國歸來的文某搭乘出租車回家不料“被黑”,出租車司機陳某、王某先是用語言威脅的手段向文某索要了22萬元韓幣的車費。隨後,陳某又通知喬某,喬某與崔某再次強迫文某支付他們33萬元韓幣,累計折合人民幣3000多元。經乘客舉報,4名的哥被警方抓獲。

  吉林省延吉市法院對此案審理後認為,陳某、王某、喬某、崔某在出租車營運過程中,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提供服務為幌子,採取語言威脅手段,迫使乘客支付與合理費用相差懸殊的錢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鋻於陳某有立功表現、王某係自首,可從輕或減輕處罰。

  法院審理後判決,陳某、王某犯搶劫罪,分別判處二人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1萬元;判處喬某、崔某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1萬元。

  (楊曉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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