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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籍女藝人被處4年徒刑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3日 19: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社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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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台北2月11日電(記者陳斌華 陳鍵興)台北地方檢察署10日宣佈藝人川島茉樹代及其日本籍友人友寄隆輝涉嫌毆傷出租車司機一案偵查結束,檢察官依重傷害罪嫌將川島茉樹代和友寄隆輝起訴,對兩人分別具體求處4年、6年徒刑。台灣警務主管部門負責人11日也要求警方檢討在偵辦該案中出現的疏失,引以為戒。

  這起案件發生於本月2日晚間。母親是台灣人、在台灣演藝圈發展多年的日籍女藝人川島茉樹代,和友寄隆輝及另外兩名涉案藝人湘瑩、丫子,當晚酒後搭乘林姓司機的出租車,雙方發生爭執,友寄隆輝和川島茉樹代毆打司機致其重傷住院。案發後,島內輿論為之譁然,紛紛譴責藝人酗酒成性、酒後施暴、推諉説謊的不端行為,並對媒體過於娛樂化、價值觀差錯的亂象進行批判與反思。數十萬網友更群起聲討川島茉樹代和友寄隆輝,要求前者退出演藝圈。

  台北地檢署表示,丫子、湘瑩在接受偵訊時隱瞞事實,已被列為偽證罪被告,檢方將另案偵辦,並未在這波起訴。

  台北市基層警察在偵辦案件過程中,發生重要證物未及時移交的疏失,相關員警和主管事後遭到記過等懲處。負責主管警政的台灣當局內部事務主管部門負責人李鴻源11日表示,警方在此案中未將證物清單做好,延誤檢方偵查,是很嚴重的疏失,已責成相關單位檢討,希望不要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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