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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陽光工程讓保障房像“玻璃房”一樣透明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3日 12:1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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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杭州2月11日電(王政、韋慧)今後,浙江省保障房的建設、分配、管理等環節都要在老百姓“眼皮底下”進行。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近日發佈的《關於深入開展全省城鎮住房保障陽光工程建設的暫行意見》要求,保障房的建設、分配、管理要陽光化,推行信息公開和透明運行,從源頭上防止各類違法違規事件發生。

  建多少保障房?具體怎麼建?《意見》明確,各市縣要在政府網站公佈本地區城鎮住房保障規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計劃、開工項目信息和竣工項目信息。城鎮住房保障規劃、年度建設計劃應在市縣人民政府批復或最終確定後20個工作日內公開;開工項目信息和竣工項目信息,應分別在項目開工和竣工驗收後20個工作日內按項目逐個公開;歷年開工在建項目信息應在今年3月底前全部按項目逐個公開。

  如何公平、合理地分配保障房,廣受老百姓關注,也考驗著政府行政水平。《意見》要求,各市縣要公開保障房的申請條件、程序、房源、過程及分配結果。今後,老百姓可以從政府網站、當地主要媒體及住房保障申請受理機關了解申請保障房的具體條件,配租配售方案、分配結果等信息。

  同時,《意見》明確規定,在保障性住房選房過程中,全面推行電腦搖號、電視直播,並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察機關、公證機構和新聞媒體進行現場監督,並全過程錄像。

  為杜絕“開寶馬住經適房”等保障房分配亂象,《意見》規定,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各市縣要在政府網站、當地主要媒體及住房保障申請受理機關進行配租配售結果公示,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凡是有投訴舉報的,要在受理後的3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取證,並公佈處理結果。

  為把保障房安居工程這一實事辦好,政府部門將創造條件讓社會公眾參與到保障房項目選址、設計、施工監督、分配、管理等全過程中。《意見》明確,保障房建設將全面實行群眾質量安全監督和工程質量責任終身追究,推行“陽光驗收”,邀請住戶代表、行風監督員以及無利益關係專家參與保障房項目竣工驗收。

  據悉,隨著近兩年保障性住房建設提速,保障房選址、質量、分配等問題廣受社會公眾關注,但目前這些方面的信息公開相對滯後,有專家表示,浙江此次啟動的陽光工程將使保障房像“玻璃房”一樣透明,很好地滿足了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新民網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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