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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首次檢控赴港産子"雙非仲介"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3日 07: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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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2月11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公佈4項“辣招”嚴打內地孕婦違法赴港産子後,香港入境處昨日(10日)首次檢控一名涉嫌協助內地孕婦來港産子的內地仲介人,該名女子承認違反逗留條件,以及作虛假陳述兩罪名。裁判官強調,這次不是一般的違反逗留條件案件,罪行比較嚴重,要求控方提供進一步數據,例如被告陪同來港的孕婦是否已經預約分娩服務,案件押後至下週一裁判。港府消息人表示,特區政府對類似事件非常關注,將會致力打擊涉及違反入境罪行的仲介公司,並採取有力的執法行動。

  香港特首曾蔭權早前提出4招加強打擊內地孕婦非法赴港産子,當中一招是嚴打仲介公司,及至昨日入境處首次檢控一名涉嫌協助內地孕婦來港産子的內地仲介,展示香港特區執法決心。

  謊稱不識孕婦 觸犯虛假陳述

  被告徐莉29歲,內地人,於今年1月15日經落馬洲赴港時,引起入境處職員懷疑,因而揭發案件。當時跟她一同入境還有一名內地孕婦李小會,李在過關時突然要求召喚救護車,入境處人員隨即問被告是否認識李小會,徐莉回答不認識,但職員感可疑,進一步查問後,發現徐莉是仲介人,李小會是其顧客安排入境,職員以作出虛假陳述罪名扣查徐莉。

  追查之下,入境處發現徐莉于去年12月28日曾經持有效期為7天的香港入境通行證,代一名內地孕婦到香港一間醫務所付款,徐莉承認這行為違反“不得在港從事業務”的逗留條件。

  分娩服務牟利 非法從事業務

  控方昨日于庭上指出,徐莉2010年在內地開設仲介公司,專門協助內地孕婦赴港産子,服務包括陪她們赴港接受産檢、預約醫院分娩服務和旅館等,每次收費數百至數千元人民幣。主任裁判官馬漢璋在被告認罪後指,本案性質嚴重,有別於一般違反逗留條件的案件,他提出多項疑點,包括該名孕婦有否得到預約文件來港,或以人道理由赴港,要求控方準備更多文件清楚交代案情,案件押後至下週一裁判。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由於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拒絕評論。

  港府消息人士指出,香港特區政府對類似事件非常關注,將會致力打擊涉及入境罪行的仲介公司,並採取有力的執法行動,除了加強在邊境執法,更會蒐集環境證據,循所有可能渠道打擊違反條例的仲介公司。

  依循適用法例 港府懲黑仲介

  消息人士指出,為打擊仲介公司,香港特區政府將從多方面著手,包括以違反逗留條件或作虛假陳述,將陪同孕婦赴港産子的內地仲介人拘捕,由於內地仲介人多數持旅遊證件來港,如果期間從事商業活動,則有可能違反逗留條件。消息人士又指,如果孕婦被入境處人員截查,仲介人聲稱是親戚、朋友,又否認陪同孕婦赴港産子,都有可能觸犯入境條例42條有關虛假陳述的條文而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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