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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原副市長朱少中節日受賄46次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2日 05: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京龍虎網-南京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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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湖南省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湘潭市原副市長朱少中案作出二審判決:因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6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産50萬元;因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合併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産50萬元,同時對朱少中受賄犯罪所得贓款依法予以沒收。

  以“打招呼”名義權力尋租

  2003年至2009年,朱少中先後擔任湘潭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和湘潭市副市長。記者調查發現,他利用手中的職權便利,為房産開發公司“打招呼”、“協調關係”,為一些尋求提拔的個人“開綠燈”、“助力一把”,從中獲取高額“回報”。

  齊某原是湘潭縣規劃局停薪留職幹部,其所在的南海公司在承接項目等方面都得到了朱少中的“關照”。為此,齊某先後9次行賄朱少中,共計人民幣49.6萬元、美元2萬元。

  2006年至2008年,湘潭縣錦石鄉原副鄉長羅某在調任湘潭縣政府協調辦主任一事中得到朱少中的幫助,先後3次總共給朱少中送了11萬元。

  受賄大都是在節日期間

  “2006年至2008年連續3年的春節期間,齊某都到被告人朱少中家,以拜年的名義,每次送給朱少中夫婦1萬元,共計3萬元。”“2009年春節前的一天,被告人朱少中在其辦公室收受李某送的美金1萬元。”

  辦案人員告訴記者,朱少中案一個最大的特點就是其受賄時間大都是節日期間,是一名典型的跌倒在“節日人情”上的官員。記者查看二審判決書發現,在14項受賄記錄中,“春節”、“中秋”、“端午”等成為高頻詞彙,大概有46次是節日前後受賄。

  “雙面貪官”邊喊反腐邊受賄

  令人驚訝的是,朱少中還是一名邊喊反腐邊受賄的“雙面貪官”。記者了解到,在案發之前,朱少中一直以“清官”形象出現在眾人面前。朱少中曾在媒體上發表過題為《反腐倡廉,教育在先》的文章。一段時間,他還獲得了“反腐清官”的讚譽。 據人民日報

  上海普陀原副區長貪腐情節似《蝸居》

  8日下午,普陀區原副區長陳猛受賄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名40多歲就當上副區長、原本前途光明的官員,被指控涉嫌受賄金額達到1547.9萬餘元。其中,在他被指控的受賄事實中,為開發商提高容積率等和小説《蝸居》中情節十分相似。

  陳猛今年50歲。庭審中,陳猛沒有委託辯護人,也不要法院指派辯護人,對檢察院指控的罪行全部承認,開庭前家人已為他退還了所有贓款。

  2003年1月至2011年4月間,陳猛擔任松江區副區長,分管城建等。2011年4月到案發,擔任普陀區副區長。此番他走上被告席是因為在松江當副區長時的“舊賬”。在小説《蝸居》中,寫到男主角市長秘書宋思明為開發商“支招”,通過提高小區容積率等“小動作”,就讓開發商大賺一筆。這樣的情節就真實發生在陳猛身上。檢察機關查明的事實之一就是,他曾經幫助一家置業公司在松江泗涇地塊開發時,通過提高小區容積率、放寬樓層高度讓開發商獲益。該公司張某也為此送上十幾萬元的現金。 據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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