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啤酒寄存過期KTV擅自沒收 經調解後商家退還啤酒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0日 15: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福州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福州新聞網訊 謝女士去年底在寶龍城市廣場一家KTV寄存了16瓶啤酒,近日她去續存時被商家告知,因存酒超過寄存單備註的一個月保存期,因此啤酒被“沒收”了。於是謝女士向12315反映了此事。

  臺江區12315台工作人員了解到,去年12月26日,謝女士和朋友來到寶龍這家KTV消費,因當天剩餘16瓶啤酒未開啟,於是將啤酒寄存在KTV。商家當時提供了一張寄存單,備註“保存期為一個月,超過時間未取酒將自動失效”。因春節期間回家,本月初謝女士前往KTV要求對啤酒進行續存,服務生告訴她,由於啤酒寄存超過一個月期限,不能續存,已按照公司規定“沒收了”。謝女士稱,她對商家是否具有沒收客人酒水的權力有疑問。

  12315工作人員介紹,KTV為顧客存酒屬於經營性服務,不屬於法定的責任義務。如果KTV未強制存酒又盡到告知義務,消費者在可帶走酒水的情況下自願存酒,商家和消費者就達成了寄存合同,雙方應按照約定行使各自的權利。如果商家在存酒單上註明“酒水過期作廢”或存酒時告知消費者過期會處理酒水,並得到消費者確認,則KTV不需要承擔責任;如果未盡告知義務而擅自處理酒水,消費者可要求賠償。

  考慮到春節放假消費者回家過年等特殊原因,經12315工作人員調解,商家同意退還謝女士16瓶啤酒。

熱詞:

  • 沒收
  • KTV
  • 啤酒
  • 存酒
  • 商家
  • 謝女士
  • 退還
  • 寄存
  • 調解
  • 告知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