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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傷軟傷,“爆竹劫”讓人糾結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9日 14: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2版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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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北京2月6日專電(記者涂銘)2月6日正月十五以後,北京市五環路內,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從小害怕鞭炮聲的北京市民饒女士高興地對朋友説:“‘爆竹劫’結束了,終於可以消停了!”

  過節變“過劫”

  事實上,因為燃放煙花爆竹,春節已經成了很多人的“劫難”。北京市衛生局統計顯示,2012年1月22日至28日的春節七天,北京市各大醫院收治本地煙花爆竹致傷人員超過220人,其中1人死亡2人截肢。除此之外,更多的人和饒女士一樣,被震耳欲聾的放炮聲和放炮後污濁的空氣所困擾。

  去年春節期間,7歲的女童樂樂和父親一起在小區樓門口正對的小道上燃放煙花,不幸引燃小區的化糞池,爆炸造成樂樂面部及眼部受傷,一根手指的肌腱被異物切斷,父親追悔莫及。

  “暗炮”更難防。不久前,北京市朝陽區一女子下班回家途中,被他人燃放的煙花爆竹炸傷,後被送往醫院救治。經診斷,這名女子為頭皮裂傷,縫合20多針。遭此“飛來橫禍”,這名女子很鬱悶,但最鬱悶的是,肇事者卻消失不見了,她只能自認倒楣。

  北京律師劉家輝表示,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和指定區域燃放煙花爆竹,造成人員傷亡,情節嚴重的可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受害人在遇到自行無法找到肇事者的情況下,視傷害程度可以選擇到司法鑒定機構做傷情鑒定,構成輕微傷以上的,應選擇報警要求警方調查處理。

  “軟傷害”愁煞人

  北京市朝陽醫院耳鼻喉科主任王寧宇表示,燃放煙花爆竹有可能造成耳外傷、噪聲性耳聾等損傷,還可能加重過敏性鼻炎、哮喘、肺氣腫、支氣管炎等患者的病情。而對於這樣的“軟傷害”,許多人卻只能“忍氣吞聲”。不少人報警投訴後,往往也是“東邊不放西邊放”,不勝其煩。有的人甚至淩晨一兩點還燃放煙花爆竹,嚴重干擾他人休息。

  不妨靈活調整措施

  在網絡上,“爆竹辭歲”這一傳統年俗再次引發了“口水仗”。反對者要求全面恢復禁止燃放,“過年放炮費錢、污染空氣、製造噪音,有百害而無一利。”而擁護者則認為,“每年也就這幾天放放炮,有什麼不能容忍的?”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成表示,目前許多大城市採取的“限燃”政策還是比較合理的,不宜一刀切地作出全面禁止或放開的規定。但具體的措施需要各個地方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調整,比如北京實施的7點到24點允許燃放的規定,的確會給大多數需要休息的人造成困擾,這個時間段不妨作適當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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