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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左邊賣酒右邊拒酒的“最牛植入廣告”應多寬容(圖)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8日 18:2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四川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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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交警拒絕酒駕宣傳標語中被植入白酒廣告,在網上吵得沸沸颺颺。圍繞該帖,網友們紛紛調侃,該橫幅也被網友們戲稱為“最牛植入廣告”。(2月5日《華西都市報》)

引起網友熱議的橫幅 圖據互聯網

  從報道配發的照片上我們注意到,公路邊的圍墻上,懸挂著某酒企業的巨幅商業廣告,佔條幅三分之一的內容是酒廠的産品廣告,另三分之二內容則是紅底白字,非常醒目的寫著“交警溫馨提示:拒絕酒後駕車”,下面一角注有“宜賓市交警支隊宣”,據報道説,該橫幅係廣告公司未經宜賓市交警支隊允許的擅自所挂。雖然其中沒有“交易”,但據宜賓市交警支隊表示,就廣告公司的行為已向宜賓市翠屏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將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支隊的權益。

  在運輸車輛繁忙的公路邊,酒企業一面為自己的産品打廣告,一面又“假冒”交警的名義“提示”過往人員“拒絕酒後駕車”,看起來頗有些滑稽,但是,仔細品味一下,又覺得酒廠這樣做廣告,又頗有些“人性化”,並且從情理上來説,酒企業雖然也“侵犯”了宜賓市交警支隊的“名譽”,但“交警溫馨提示:拒絕酒後駕車”,卻是一句實實在在的“公益標語”全國各地公路出入口,都十分常見,不僅對社會有益無害,更沒有實質上危害交警支隊的名譽。

  對這樣廣告中植入“公益提示”的行為,筆者以為,無論是當事單位還是相關部門都應該予以包容,比如説在香煙的包裝上,國家強制要求必須印上“吸煙有害健康”警示語,媒體早有報道,一些因酒後駕車肇事遇難駕駛人員的家屬,曾聯名要求國家有關部門,在酒類産品的包裝和産品標簽上印製“酗酒有害身體健康”或“拒絕酒後駕車”等字樣,以此來提醒人們注意飲酒,只是尚未得到相關部門的批准實施,但是,酒企業主動在自己的廣告中用大篇幅來提醒駕駛員“駕車拒絕飲酒”,而且並不用交警部門承擔任何費用,無論如何都不能説是“居心不良”,從本意上來説雖然難談上鼓勵,但也不應當受到譴責。

  從報道中我們也看到,網友戲稱此為“最牛植入廣告”,只是出於一種戲謔和調侃,並沒有絲毫的指責,但是,宜賓市交警支隊似乎有些“小題大做”,以酒企業和廣告公司沒有書面或口頭徵得其同意為由,將其訴訟至法院,以維護支隊的合法權益,筆者以為,從法律上講,酒企和廣告公司“侵權”無疑,但是這種“侵權”卻實非惡意,退一步説,即使“溫馨提示”下不印上“宜賓市交警支隊宣”字樣,也不會影響“溫馨提示”的宣傳效果,如果宜賓市交警支隊方訴諸法院並且還提出“經濟賠償”,可能會勝訴,但贏得法律未必能贏得名譽,反還給人留下“逐利”的不好印象。

  在市場經濟社會,企業運用廣告來宣傳自己的産品實屬正常,在産品廣告中另外植入“公益廣告”,而且這些公益內容還是政府和社會所倡導的有益行為,筆者以為,國家相關部門應當給予規範的制度規定,生産企業在其産品的廣告中對産品使用提出公益性的忠告,而且不涉及利益關係,這樣對社會有益無害的行為,還應多多善待才是。(四川新聞網太陽鳥時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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