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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教唆攤販撒謊是個昏招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7日 15: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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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唆傷者,貌似是高招,實則是蠢招,只會弄巧成拙。這種顛倒是非的做法,不僅傷害了攤販的合法權益,還羞辱了法律尊嚴。

  1月9日,來自河南的劉武秀夫婦在廣州路邊擺攤,兩次與城管執法隊員發生衝突,導致手指骨折。此事被媒體曝光不久,負責協調此事的協管員即與劉武秀商議賠錢免責。電視臺記者與劉武秀一起參與協商,暗訪拍下城管誘迫簽字的全過程。

  城管教唆受傷攤販,乍看之,是一幕荒誕的鬧劇,細思忖則不然。“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執法人員行為不端,涉嫌暴力執法,身為執法部門,應該及時糾錯,並嚴肅處理責任人,否則必然重創部門公信力。城管部門不僅毫無愧怍之意,反而試圖倒打一耙,借傷者之口稱“城管並沒有打人”,並指斥媒體報道失實。

  城管之所以教唆傷者,無非基於兩點原因。一是規避責任,意圖大事化小。城管隊員涉嫌打人,並被媒體曝光,京溪城管勢必壓力不小,處置還是姑息,這是一個問題。在護犢子心態支配下,當事城管走了一著險棋,如果教唆成功不僅可以一減壓力,還能恢復名譽。二是司法部門動作過於遲緩,態度曖昧。城管打人,不是小事,如果造成對方輕傷就是觸犯刑法,因此司法部門應當嚴肅介入,然而京溪司法所並未雷厲風行地徹查,客觀上就給了城管教唆傷者的底氣和時間。

  教唆傷者,貌似是高招,實則是蠢招,只會弄巧成拙。這種顛倒是非的做法,不僅傷害了攤販的合法權益,還羞辱了法律尊嚴。一旦成功,參與報道的媒體將被潑上臟水,可謂貽害不淺。因此對這種惡劣行為,上級部門以及司法部門應該果斷調查,嚴懲策劃教唆的相關責任人,並依法處置涉嫌打人的城管隊員。

  與強大的城管相比,攤販往往處於弱勢地位,不敢依法、依規向城管“叫板”。由此,衍生出一個現實命題,攤販如何在城市裏安然生存?又如何才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經濟學家厲以寧曾表示:“在當前情況下,就業問題這麼重要,給小攤販留條路,不要讓這些小攤販整天躲來躲去的。”給攤販留條生路,既是城市保持活力的必需,更是弱勢群體的基本生存之道。

  別把城管教唆攤販當作笑話看,這一行為讓人們看到了不少城管依然迷戀暴力執法,也看到了一些城管部門諱疾忌醫,缺乏自凈勇氣,同時看到了攤販生存之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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