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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非”赴港産子的始作俑者:公民黨為爭選票埋隱患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7日 15: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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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地“雙非”(父母都不是港人)孕婦赴港産子問題,近日備受各方關注,其根本緣由在於,“雙非”孕婦想借此讓自己的子女獲得居港權。對此,全國人大常委、原香港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近日説,199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基本法》通過的釋法決議附件,已經進行了明確解釋,即父母都不是香港永久居民所生的嬰兒,不能獲得居港權,因此香港不需修改《基本法》。

  “莊豐源案”留下的後患

  為什麼現在“雙非”嬰兒能夠獲得居港權呢?

  1999年1月,在港出生、父母均非港人的女童吳嘉玲,被香港入境處依法遣返,家人告到法院,特區政府以事涉兩地,提請全國人大釋法。全國人大對此明白解釋:只要父或母一方在1997年前已為香港永久居民者,其在港出生的子女才能夠取得居港權。

  事情至此本已不存爭議,但香港一些所謂“民主”律師,在法律界發起了一次“黑衣遊行”,把全國人大釋法説成是“干涉香港事務”。

  2001年,廣東居民莊氏夫婦,來港旅遊省親期間産子,兒子莊豐源被遣返,香港公民黨聘請律師代為出頭打官司,結果,香港終審法院大法官徵引《基本法》第24條條款判其勝訴。當時,全國人大法工委對此判決結果表示關注,特區政府亦表示深感失望。該案件從此成為法院案例,公民黨此舉,也為之後的“雙非”赴港生子埋下隱患,終至香港社會對此産生反感而無法承受。

  媒體指公民黨“以法亂港”

  香港媒體就此指出,公民黨這樣做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要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憲制權威、挑戰《基本法》,實行“以法亂港”,而且不惜以犧牲港人的福祉為代價。

  當地媒體報道指出,自當年“莊豐源案”嘗到“甜頭”後,公民黨“以法亂港”的手法更是層出不窮。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外籍傭人“居港權”官司。據報道,目前有30多萬外籍傭人在港工作,但從無“居港權”問題,但公民黨設法拼湊出3個不同狀況的個案,入稟法院,指香港入境條例“違背《基本法》”,請求給予外傭“居港權”。

  除此之外,公民黨還阻撓香港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港府推出公屋停車場商場私營化,他們教唆一位盧婆婆,宣稱商場東西太貴,打官司阻撓公司上市;港府修建“十大工程”之一的港珠澳大橋,他們又慫恿一位朱婆婆,以空氣污染不利健康為由,申請司法復核……

  全國政協委員陳振東在接受港媒採訪時認為,當年“莊豐源案”後,公民黨仍死撐“雙非”涌港産子對香港影響不大,如今備受輿論抨擊,卻又改口稱應阻截“雙非”來港,其言論明顯前後矛盾。香港國情港事評論社成員直斥,由“莊豐源案”到“外傭居港權”及“港珠澳大橋司法復核”等案,公民黨不惜做出“亂港”行為,從中“撈油水”、爭選票,讓那些冒險衝關的“雙非”孕婦,成為了公民黨“以法亂港”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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