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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誠信與文明的雙重欠缺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6日 06: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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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與思】

  數年前在德國一所大學訪學,與邀我的教授口頭約定在那裏搞幾次講座,期間東道主單位因臨時有別的重要活動取消了一次,為此提前兩天告知併發了告示。不料,事後主人付講座酬金時,特意將那次未曾搞過的講座酬金列出,説即便沒講,也須付酬,因為講座已列出。

  我想拒收,説沒講的課怎麼能拿錢?並援引中國習語“無功不受祿”的説法。不料,具體經辦這事兒的行政主管理由比我還多,説由於是他們的緣故給客人造成不便,雖事出有因,但也屬於失信,因此酬金絕對不能少,這也算是院方“對失信的一種支付”。

  這事兒當時印象很深,但也沒多想,後來幾乎淡忘了,不料前不久在國內的一檔類似經歷,重新喚起了這個經歷的記憶。

  假期在外度假,忽一日接到一地方高校院長的電話,説下學期晚些時候有家公司想辦個系列講座,想拉我支持一下。本想謝絕,但聽出此公似已答應了人家,且自視為一番好意,恰好我也想接觸一下此類企業,便應承了下來。

  開學後不久即接到短信邀約,告知講座具體日期。原以為這事兒就這麼説定了,然而,距約定日期僅一天,還未見講座邀約者的任何動靜,便電詢那位院長。不一會兒即收到一條短信,自稱是那家單位講座的組織者,説講座因故推遲到下月某日,並對推遲安排深表歉意。我雖不爽,但“換位”一想,人家或許確有難處,臨時推遲也可以理解,於是也就跟著調整了一下日程,以履行承諾。

  未曾想到的是,這一次同樣的事發生了:也是臨近約定日期的前一天,也是在未見約定者任何動靜的情形下,照樣不見邀約單位的任何動靜,於是照樣電詢那位院長,對方説這次絕不會有變,讓我靜候。然而與上次一樣,過了個把小時即收到一條短信。這次不是説講座推遲了,而是乾脆宣佈因故取消了。

  到這裡,不由得有一種給人奚落與欺騙的感覺,便立馬地回了一條:“你以為人就那麼傻,等著你們一再的謊言?欺騙一位學者,良心何在?” 對方保持沉默,直到次日晚些時候又來一短信,説絕沒有拿教授開玩笑的意思,而是“臨近年底,客戶鬧事,公司不堪應付……”一看便知是個多麼混亂的企業。

  兩相比照,差異在哪兒?立馬想到一句話:誠信與文明的雙重欠缺。這裡不單是誠信意識的差異,還是文明意識的差異。早先我曾寫過,信守承諾是古今中外各種文明得以確立的共同基石,沒有這個基石,文明是要崩潰的。現代文明社會不僅基於誠信這塊基石,而且還得加上一條,這便是人們考慮自己行為的“負外部性”要多一點。換句話説,任何人在自己採取某個有意識行為前,往往考慮別人是否方便,比考慮自己的方便,要多那麼一點!

  故此,我們能在公共交通中看到讓座與讓路的現象,在文明社會能看到吸煙者拿出煙之前先得問問周邊的人是否允許的現象。現實世界,企業與企業或個人與個人之間的有些約定,的確會受不測變故的影響而難以踐行,文明的做法是事先告知與事後補償,這樣不僅會最大限度地減少失信對他人的傷害,還會促使失信者長個“記性”:失信是有成本的。先前在異國的那個經歷,可視為對誠信與現代文明的演示,近期本地的這個經歷,則可視為誠信與現代文明意識“雙重缺失”案例。

  趙偉 浙江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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