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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新政昨日正式實施 405家企業待審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4日 00: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證券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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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證監會針對新股IPO預先披露的新規定正式實施。根據規定,發行人將預先披露時間從此前的發審會召開前5天,提前至發審會之前1個月左右,同時證監會將公佈在審企業名單。這意味著市場各方將有充分時間對擬首次公開發行(IPO)公司進行分析研究和監督。

  就在IPO新政正式實施首日,證監會同時發佈了在審企業名單。而涉及到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待審企業名單共405家,其中,包括主板、中小板254家待審企業名單和151家創業板待審企業名單,同時證監會將每週更新一次申報企業情況。

  據了解,自2005年預披露制度實施以來,多家公司因在上會前被投資者和媒體發現問題,最終被發審委否決。而新股發行制度改革一直是大家關注的焦點問題,而這一制度的改革在去年底塵埃落定。

  2011年12月30日,證監會發行部、創業板部聯合發佈《關於調整預先披露時間等問題的通知》,要求發行人將預先披露時間提前到反饋意見落實後、初審會之前。而通知實施的同時,證監會將一併公佈在審企業名單。而就在IPO新政正式實施的首日,證監會就公佈了包括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待審企業名單。

  對此,金融界首席分析師楊海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預先披露時間提前後,發行人、仲介機構和社會公眾可以更早地了解在審企業的情況,監督審核部門是否按程序開展審核工作。預先披露時間的提前有助於企業與投資者的溝通,讓投資者更充分的了解企業,預先披露時間的提前進一步強化社會公眾對發行申請人的監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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