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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讓僥倖心理害了幹部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3日 08: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共産黨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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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鄭州大學新校區建設過程中,身為建設辦公室副主任的李大林利用職務之便,為承建單位謀取非法利益,共收受承建單位所送賄賂人民幣11萬餘元、2萬美元。案發後,李大林全部退贓,法院以受賄罪從輕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1月31日,《法制日報》記者從河南省鄭州市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獲悉,李大林在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期間,寫下了長長的悔過書。他在悔過書中稱:“收錢只是圖虛榮。”(據2月1日《法制日報》)

  讀了這條新聞,李大林的所做所為著實令人惋惜和深思。按理説,現年55歲、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身為建設辦公室副主任、沒有不良嗜好、物質欲很低、工作上也是一把好手的李大林,根本不值得冒險收受他人10余萬的賄賂。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説別的,像他這樣的人即使當一般幹部,平時只拿點“死工資”,一月也要領五、六千元,這比農民養一月養一頭豬強多了!話雖醜,但理端,這是個很划算的大賬!可他見錢眼開,竟被那點小錢打瞎了眼昏了頭,結果栽了,不但葬送了自己,還被沒收財物。更難受的是,他還要在籠子坐10年。雖然他受賄的錢財並不多,但嚴重地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的廉潔性,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因此,這樣的貪官純屬罪有應得。他如此真應驗了那句“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的古語。

  李大林為何沒能把握住正確的人生航向?按照他在悔過書中的説法,主要是他太虛榮、軟弱、無知——“用‘虛榮’這個詞來形容我的性格缺陷,應該是比較恰當的。”,“‘軟弱’是我性格上的另一個缺陷,表現在我與外界交往、權衡關係時只講感情,為別人著想不堅持原則,而把問題的性質不自覺地扭曲。”,“用‘無知’來描述我在法律方面的實際缺陷,應該一點都不過分……”這些話聽起來似乎也有些道理,但筆者認為,這並不是害他的罪魁禍首。

  那麼,害他的罪魁禍首到底是啥?筆者認為主要有兩點,一是他的貪慾害了他。話説人有各種慾望本無可厚非,但慾望太大,或者根本不符合實際,尤其貪婪錢財、美色等,那就等於在玩火,在走鋼絲,稍有不慎,就可能粉身碎骨。二是僥倖心理害了他。在貪慾的支配下,他心存僥倖,認為別人都在悄悄收錢,收了錢也沒見被抓,而自己為單位做了那麼多事,清廉了大半輩子,再過幾年就要退休了,何不曾手中有權有工程項目時大撈一把,一般也不會有那麼巧,正好被發現……

  領導幹部一定要算清自己的人生大賬,一定要有健康的心理——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價值觀、利益觀,一定要把好人生關口,努力走好人生每一步;一定要珍惜自己、珍惜家庭、珍惜工作,清廉自守、防微杜漸,做到不義之財不拿,不正之友不交,不凈之地不去,努力爭做一個“能幹事、肯幹事、幹成事、不出事”的好幹部,一個群眾擁護、同事敬佩、親朋愛戴、無論何時何地都問心無愧的人,切莫讓貪婪和僥倖心理佔了上風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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