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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網絡賭球案宣判 投注金額達三千余萬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2日 23: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正義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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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義網四川年2月1日電(記者周忠通訊員武侯檢)近日,由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王毅、盧志兵、楊萬秋、黃家偉、羅朝晉開設賭場一案,獲法院有罪判決。

  2010年7月,被告人王毅夥同他人共同經營名為皇冠網的賭球網站,通過網站發展會員進行網上賭博以獲取非法利益。期間,被告人王毅以代理人可從所發展的下家有效投注金額中獲取“單費”以及下家總共輸額的百分之十為條件,發展了被告人黃家偉、羅朝晉作為二級代理。被告人黃家偉、羅朝晉為獲取非法利益,又分別發展了各自的下級代理。被告人王毅每週與二級代理結算,並擬好應當收支的金額先後交予被告人盧志兵、楊萬秋負責與二級代理進行交割。被告人盧志兵在為王毅收取賭資期間,還積極發展會員參加賭博以從中獲利。2010年7月至2011年5月底,被告人王毅、黃家偉、羅家晉、盧志兵、楊萬秋通過開設網站吸收會員進行網上賭球,投注金額三千余萬,並從中獲利共400余萬元人民幣。

  該案經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後移送至武侯區檢察院,該院審查認為,被告人王毅、盧志兵、楊萬秋、黃家偉、羅朝晉以營利為目的,在網絡上開設賭場,構成開設賭場罪。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後採納了檢察機關的指控,認為被告人王毅、盧志兵、楊萬秋、黃家偉、羅朝晉利用網絡開設賭場,且涉案金額巨大,屬情節嚴重,分別判處五被告人四年至兩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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