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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節將至 廣州將嚴查“孔明燈”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2日 00:4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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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廣州1月31日電(記者毛一竹)近年來,元宵、中秋等節日燃放孔明燈的習俗流行範圍越來越大,由此引發的火災成為新的“節日殺手”。元宵將至,廣州警方31日表示,廣州全市範圍內禁止生産、銷售、燃放孔明燈,元宵期間將進行嚴查。

  廣州1992年在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同時,每年春節期間,政府都會集中燃放煙花供市民欣賞,煙花匯演成為羊城春節盛事。此後由煙花爆竹引發的事故逐年大幅下降。今年1月22日至1月30日,廣州市公安局110報警服務台接報涉及非法出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警情,與去年春節同期相比下降56.2%,消防部門接報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火災警情同比下降83.3%。

  廣州警方分成多個巡查小組,在全市範圍內對煙花爆竹查禁工作進行巡查督導,加強管控和查處。巡查小組對禁放區尤其是珠江沿岸、風景區、機場周邊以及休閒廣場、文娛活動場館場所周邊進行重點檢查,對全市煙花爆竹銷售店檔、出租屋、停車場以及各大出入口、交通重點線路的銷售、儲存、運輸場所、部位尤其是農村地區,進行全面清查和巡邏管控,嚴格查處非法銷售燃放和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

  廣州警方提示,廣州全市範圍內禁止生産、銷售、燃放孔明燈。元宵節將至,仍會嚴查非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和孔明燈行為,對違法者將按照規定進行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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