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用戶套餐用完前電信運營商須提醒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1日 19: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昌新聞網-南昌晚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工信部規定:12項電信消費提醒7月起全面實施

  據大河報消息 套餐流量不到月底就沒了,然而機主卻不知道?對不少手機用戶來説,超出手機上網套餐的流量費,成為通訊費的支出大項。針對此類消費者關注的問題,工信部于節前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電信服務用戶消費提醒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運營商向用戶進行消費提醒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工信部近日發佈的《通知》,明確了包括業務辦理、套餐限量消費等12項消費行為的提醒,並對此做出了具體規定。《通知》稱,此舉旨在進一步規範電信業務經營者收費行為,方便用戶及時了解自身通信消費狀況。

  在12項消費提醒規定中,涉及套餐類消費的有4項,包括“用戶套餐內所含各項業務實際使用量接近套餐限量前,電信業務經營者應通過短信、語音、頁面窗口等方式,提醒用戶本計費週期內該業務已使用量、套餐限量等信息;實際使用量達到套餐限量,電信業務經營者應及時通知用戶,並告知用戶超出套餐外繼續使用該業務的收費標準和收費查詢方式”。此外,針對漫遊至國際及中國港澳臺地區的移動電話用戶,運營商應主動、及時提醒用戶當地漫遊通話、短信、移動數據流量等業務的收費標準。

  《通知》要求,上述消費提醒服務不得收費,並自發佈之日起執行,7月1日起全面實施。

熱詞:

  • 套餐
  • 通知
  • 電信業務經營者
  • 提醒用戶
  • 電信服務
  • 電信運營商
  • 漫遊
  • 短信
  • 方便用戶
  • 移動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