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教育部:2012年高考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不超10項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1日 09: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眾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訊(記者曾聰虹陳玉珍)日前,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協五部門聯合發文規範和調整部分2012高考加分項目,今年高考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將不超過10項。

  在此次規範和調整的部分2012年高考加分項目中,對於體育特長生高考加分項目調整的主要有:一是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並參加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統一測試達到相應標準的學生,應屆畢業當年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決定是否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不超過20分向高校投檔。

  二是對於仍然保留體育特長生高考加分項目的省(區、市),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測試項目限定在中學普及程度高、鍛鍊效果好的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8項。各有關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還可根據本地中學生體育活動開展情況,在上述運動項目之外增加一般不超過兩個強身健體項目。

  三是要求申請體育特長生高考加分資格的學生,須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供其所在中學出具的考生體育特長情況説明與推薦材料(相關信息應提前在所在中學公示),以及所獲運動員等級證書及相關參賽證明材料(秩序冊、成績冊、獲獎證書,集體項目運動員還須提供上場時間證明等)。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會同體育部門對申請高考加分的考生所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同時,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統一測試須全程錄像,學生測試成績現場公佈,通過測試達標者須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其所在中學指定地點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學生方可獲得高考加分資格。部分運動項目的省級統一測試標準由教育部制定。

熱詞:

  • 高考加分
  • 體育特長生
  • 教育部
  • 高考成績
  • 體育部門
  • 高校招生
  • 招生考試
  • 教育行政部門
  • 中學
  • 二級運動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