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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資質 攬工程轉手賺200萬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31日 17: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重慶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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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慶晚報訊 他是一個路橋公司的董事長,每逢春節都很忙,他忙的不是走親戚,而是給有實權的人物以拜年的名義送錢拉關係。今年這個春節他卻不敢忙了,因為他因行賄被判刑。

  杜某是重慶一家路橋建設公司的董事長。2009年初,杜某所在的公司借攀枝花某公司的資質,參與渝湘高速洪酉段路面工程的招投標,他約時任重慶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北方建設分公司總工辦主任、負責招投標資格預審工作的包某在酒店見面,請包某幫忙審查投標資料,並送上3萬元。他還請包某在招投標中幫忙。

  2009年4月,該公司承建到洪酉段房建工程HFJ1合同段。杜某與中標洪酉段GFJ標工程的尹某互換了標的承建權,杜某將GFJ合同段工程違規轉讓給他人,從中賺取差價200萬元。

  不久,杜某送給包某100萬元現金,以示謝意。另外,杜某還向時任重慶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副總經理濮某等人行賄。

  春節前,萬州區法院審理後認為,該路橋公司為牟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多名國家工作人員財物170余萬元,情節嚴重,遂一審判決該公司犯單位行賄罪,判處罰金60萬元;杜某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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