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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政領導離任須“計生交接”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30日 05: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青島新聞網-青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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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為進一步強化黨政主要領導對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親自抓、負總責的意識,市委組織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日前聯合出臺了《青島市黨政主要領導幹部離任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交接辦法》。

  《辦法》規定,黨政領導幹部在任期屆滿或者任期內調任、轉任、輪崗、交流及其他原因離開原領導崗位前,應及時辦理任期內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交接手續。交接內容主要包括人口總數和任期內分年度出生數、違法生育出生數、違法生育上報數、出生人口性別比、長效避孕節育措施落實率、違法生育處理情況、社會撫養費徵收數額、特殊案件個案等情況,並將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離任交接情況作為評價、使用幹部的重要依據。交接手續應在宣佈任免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辦結,未辦理書面交接手續的,有關部門不予辦理編制入編、工資轉移手續。(隋 峻 陳素平)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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