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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隆基機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30日 05: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證券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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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本次會議召開期間無增加、否決或變更提案的情形。

  一、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開時間:2012年01月 20日上午 9:00

  2、會議召開地點:龍口外向型經濟開發區公司辦公樓三樓會議室

  3、會議召集人:山東隆基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4、會議召開方式:現場召開

  5、會議主持人:董事長張海燕女士

  6、會議的召開以及程序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山東隆基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 6750萬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56.25%。

  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出席了會議。

  三、提案審議表決情況

  1、審議通過《關於山東隆基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發行短期融資券》的議案。

  議案的具體內容詳見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公告的山東隆基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6750萬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律師出席並見證了本次臨時股東大會,認為:“貴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通知和召集、召開程序、現場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及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等相關事宜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山東隆基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結果、決議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山東隆基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關於山東隆基機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山東隆基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2年01月30日

熱詞:

  • 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 臨時股東大會
  • 股東代理人
  • 本次股東大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 證券日報
  • 證券時報
  • 山東
  • 山東隆基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會議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