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美對中國司法改革‘觀察’片面失實”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29日 13: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2012年1月22日,總部設在紐約的“人權觀察”發表了《全球年度報告(2012)》(以下簡稱《報告》)。其從所謂的維權人士、司法改革、言論自由、宗教自由等方面“觀察”了中國2011年的人權狀況。該組織雖定名為“觀察”,卻缺少實證觀察者應有的客觀、公正精神,以致在報告中對中國人權狀況嚴重歪曲,成了別有用心的《報告》。其中,對中國司法改革的“觀察”尤為片面、失實。

  “刑訊逼供已得到根本治理”

  《報告》稱,“公安機關支配的刑事司法體系過度依賴被告供述。薄弱的法院和被嚴厲限制的辯護權,意味著刑訊逼供仍為普遍現象,司法不公事件屢見不鮮。”這是嚴重的歪曲和攻擊。眾所週知,中國的刑事司法體系並不由公安機關支配。它由以公安機關為主的偵查機關、檢察機關及人民法院組成。中國的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了三者是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關係。公安機關的起訴意見必須經過檢察機關的審查,才有可能由後者向法院正式提出公訴。檢察機關的公訴必須經過法院公開、公正的審判,在聽取辯方意見、調查核實各種證據的基礎上,才有可能成為裁判結論的一部分。

  據2011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所作的工作報告,2010年全國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的偵查違法提出了糾正意見33863件次,對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公安機關立案31203件,對公安機關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0702件。另外,依據2010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等五部門發佈的《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排除非法證據規定”)第七條,法院對被告人審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有疑問的,有權要求訊問人員出庭作證。這些都能證明中國刑事司法體系並不由公安機關支配。

  同時,中國在刑事訴訟中“過度依賴被告供述”的情況正在顯著減少;辯護律師的作用和權利在逐步增加;刑訊逼供得到根本治理。

  “對司法改革進步視而不見”

  讓人費解的是,名為“觀察”的《報告》卻以偏概全,對2011年8月底發佈後即贏得國內外法學專家及社會團體稱讚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的巨大進步只字不提,還有意地造成對修正案(草案)的重大誤解。修正案(草案)的主要進步至少有:增加了不得強迫自證其罪的規定;增加了非法證據的排除及其程序;細化了刑事訴訟的證明標準;細化了“社會危險性”的含義;規範了被取保候審人的義務,以降低羈押率;明確了指定監視居住可以折抵刑期等等。這些才是中國2011年刑事司法改革的主要進步和主要方面。而《報告》對這些重大進展不予“觀察”,卻僅僅抓住草案中已不存在的問題百般“糾纏”,這已使其淪為不負責任的“惡炒”。

  同樣令人難以接受的是,《報告》對中國2011年司法改革上的多方努力也熟視無睹。已有中國學者做了統計:“2008年底啟動的新一輪司法改革確定60項改革任務,至2011年底60項改革任務絕大部分已經完成。”

熱詞:

  • 觀察
  • 報告
  • 司法不公
  • 公安機關
  • 改革任務
  • 檢察機關
  • 刑訊逼供
  • 證明標準
  • 社會危險性
  • 刑事司法